|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花鸟乡垃圾收储中转站建设工程 | **省**市嵊**花鸟乡花鸟村 | **** | 在现花鸟乡垃圾中转站南侧约54m处场地**地上一层垃圾处理车间1座,总用地面积约852平方米,建筑面积约297.90平方米;同时对原有室外场地水泥面层进行改造(约118平方米)、新增护栏(约85米)及挡墙(约75米);本项目和花鸟乡垃圾中转站的处理对象是严格分开、相互独立的,本项目仅为大件垃圾、建筑垃圾破碎处理转运,不涉及生活垃圾。 | 本项目在公示期间,环保部门、建设单位以及环评单位均没有收到公众的反馈(包括支持和反对)意见。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环评文件落实好相关环保措施。 | 废气:建筑垃圾、大件垃圾卸料区域、堆场区域采用喷雾抑尘的方式抑制粉尘;大件垃圾上料、撕碎、出料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处理后排气筒排放。 废水:项目所在地附近无市政污水管网,生活污水:项目不设卫生间及化粪池、也不设置食堂宿舍,职工日常洗漱及如厕都依托北侧花鸟乡垃圾中转站。 生产废水:****处理站,车辆冲洗废水、车间冲洗废水收集后委托北侧花鸟乡垃圾中转站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政府安排抽粪车定期抽运****处理站深度处理。 噪声: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对高噪声设备加设减震垫等减震设施。 固废:本项目一般固废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区,委托合法合规企业综合利用或处理处置;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区,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本项目生活垃圾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示期为2025年12月5日至2025年12月12日(5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458****中心) ****762(嵊******执法队)
联系邮箱:****@163.com
联系地址:****中心办证大厅(四楼)环保窗口
嵊******执法队
****环境局
2025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