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发文机关: ******局 | 文 号: | |
| 组配分类: 批准服务信息 | 成文日期: 2025-12-05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局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事规程
1.许可主体:******局
2.事项性质:许可
3.办件类型:承诺件
4.法定依据:
1)《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
2)《**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
5.许可条件:
1)建设项目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及规划条件通知书的要求;
2)修建性详细规划或者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总平面图经审定的;
3)取得《不动产权使用证》或其他土地证明材料;
4)施工图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
5)建设项目需消防部门审查的,须提供消防部门审查合格意见。
6.许可内容: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一般应当明确建设单位、建设项目名称、建设位置、建设规模、使用功能、建筑高度和有效期限等内容。
7.申请材料: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
2)使用土地的有关证明文件及附图复印件(不占用土地的管线类项目除外;属原有房屋扩建、改建的建设工程,仅提交土地产权证);
3)建设工程设计方案。(需要进行**分析、交通影响评价的,同时提供有关报告。涉及居住、医疗、教育、养老等需**时数要求的建筑物,应当开展**分析。以下项目应该开展交通影响评价:****中心区建筑面积超过10000平方米的大型公建项目和30000平方米的居住类项目;在城市其他地区建筑面积超过20000平方米的大型公建和超过50000平方米的居住类项目;****中心区城市重要干道两侧重要公共建筑,如体育场馆、展览馆、会议中心、酒店、医院、学校等;临时用途而交通生成量高峰时段超过300pcu/h的土地占用;交通枢纽、大型停车场、主干道路、桥梁等城市交通设施项目)。
4)根据不同项目类型,按需提供的材料:
(1)符合国家设计规范的建设工程施工图(须加盖设计单位出图专用章和设计人员注册章)(纸质建筑施工图纸3套),申报施工图清单1份及其电子档(建筑施工图光盘1张,电子施工图纸含全部施工图内容。在光盘本身及包装袋(盒)上分别标注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建设地点、幢号、日期等);
(2)修建性详细规划;
(3)其他需提供的相关材料,如前一个环节提供的资料无需重复提供;有电子证照的可注明有电子证照后也无需提供纸质材料。
5)规费缴纳凭证。
注:申报材料若在我局办理前期事项时已提供相关材料、本次申报时无需重复提供。申报时应同时提交以上申请材料的电子文件(图件为DWG及TAB格式,其它文件为原件扫描的JPG格式文件);地形图、红线图和规划图等涉及坐标的应采用2000坐标体系;提交复印件的材料,须持原件校对后,建设单位在复印件上加注‘此复印件内容与原件内容核对无误’字样,并加盖单位印章;无特别说明时,申请材料提交电子文件、原件(或复印件)各1份(套)。
8.许可程序:
1)申请:申请人(指建设单位或个人,****服务中心自然**局窗口(线下)或**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网上办事大厅(线上)提交申请报告和《**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并在“**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提交相关申报材料;
2)受理:窗口工作人员对申报材料(纸质和系统内电子)进行审核,对材料齐全、规范、有效、符合条件的项目予以受理,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补正;
3)审查:业务科室依据经审批的规划总平面图、定稿文本、报送施工图纸等,审核有关技术指标、施工图纸与文本的符合等内容;
4)核发证件:对施工图审查合格且规费已交清的,市自然**主管部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电子证照)及附件、附图(盖章);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建设项目,以书面和电子回执等形式告知建设单位;
5)公告:在局工作网站上向社会公告和批后公示。
9.许可时效:
需要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在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一年内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期满需要延续的,应当在期限届满三十日前向市自然**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可以延续一次,期限不得超过一年。在规定的期限内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或者未获得延续批准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失效。
10.审批时限:法定期限20个工作日,承诺期限8个工作日(窗口缴费、公示和听证等时间不计算在内)。
11.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下午13:30- 17:00。
12.收费标准及依据:市政公用设施配套费30元/㎡,依据鹰府办抄字[2011]60号文。
13.办理地点:****中心自然**局窗口或网上申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网上办事大厅。
电话:0701—****901
投诉电话:0701—****145
******局网址:http://zrzyj.****.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