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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采购单位通知,现对**** 机场北区项目安防服务项目做如下更改说明:
一、招标文件“第四章评分办法”中:
原为:“(三)价格评分(F3):按50分评分法,价格评分最低为0分。1、设各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不含税报价,余同)为A;”;
现更改为“(三)价格评分(F3):按50分评分法,价格评分最低为0分。1、设各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含税报价,余同)为A;”。
二、其他相关涉及部分均做以上修改。
三、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开标时间延至2025年12月22日下午14:30(**时间)。标书代写
本更改通知条款如与招标文件中相应条款有冲突的地方请以本更改通知为准。其他内容如在本通知中未体现,则仍以招标文件中的要求为准。请投标人接到通知后将回执回传至我司,邮箱:lxiaopeng@iport.****.cn。否则视为贵司已经收悉。
本通知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对招投标各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
****
二0二五年十二月五日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回 执
****:
我司已收悉上述内容,现给予回传确认。(邮箱:lxiaopeng@iport.****.cn)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二、监督部门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采购人监督部门。
三、联系方式采购单位:****
地 址: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片区翔云二路253****中心41
联 系 人:谭小姐
电 话:0592-****03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机场北路476号
联 系 人:林先生、熊小姐
电 话:0592-****823、****394
电子邮件:lxiaopeng@iport.****.cn
招标代理机构:****
2025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