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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装备(第三批)购置项目采购合同履约结果公告
一、合同编号:****
二、合同名称:基层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装备(第三批)购置项目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
四、项目名称:基层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装备(第三批)购置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地 址:重****执法总队 联 系 方 式:黄熙(186****0666) 供应商(乙方):**** 地 址:**市**坡区科园一路6号16-6号 联 系 方 式:王兴林(023-****1008)
六、合同主要信息
服务内容:采购便携式执法笔记本电脑:华为L540x,439台,单价5500,合计****500。 采购便携式打印机:惠普Smart Tank 675,81台,单价1600,合计129600。 服务要求:一、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供方提供的商品必须是全新的,完全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供方的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如下: 1、质保期限: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便携式执法笔记本电脑、便携式打印机质保期达到5年,含换件和维修。 2、保修范围:采购货物属于国家规定“三包”范围的,其产品保修期不得低于“三包”规定。 3、服务措施:供方在质量保证期内应当为需方提供以下技术支持服务: 1.质量保证期内服务要求 1.1电话咨询 供方应当为需方提供技术援助电话,解答需方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需方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1.2现场响应 设备出现故障,供方服务人员应在接到通知后2小时内到达现场做出维修响应。如果现场不能解决,须在48小时内提供备用设备。 1.3技术升级 在质保期内,如果产品技术升级,供方应及时通知需方,如需方有相应要求,供方应对需方购买的产品进行升级服务。 4、质保期后服务: 1.质量保证期过后,供方应同样提供免费电话咨询服务,并应承诺提供产品上门维护服务。 2.质量保证期过后,需方需要继续由供方提供售后服务的,供方应以优惠价格提供售后服务。 服务期限: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便携式执法笔记本电脑、便携式打印机质保期达到5年,含换件和维修。 服务地点:需方指定地点(**市范围内),供方负责在交货时间内将货物配送到需方指定的各使用单位(至****管理局、****管理局、****管理局、****管理局、****管理局、****管理局、****管理局、****管理局、****管理局、****管理局、****管理局、****管理局、****管理局、****管理局等),并负责安装调试达到使用条件。
九、验收意见:合同完整性风险 1、标的:送审文件已约定。 2、数量:送审文件已约定。 3、质量:送审文件已约定。 4、价款或者报酬:送审文件已约定。 5、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送审文件已约定。 6、违约责任:送审文件已约定,前述意见已明确。 7、解决争议:送审文件已约定,前述意见已明确。 合法性风险 送审文件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合法有效。
附件:
323-****1124合同法制审核意见书(****-****政府采购合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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