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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的通知》(川办发〔2008〕15号)《****社会保障局 ****民政局关于印发〈**县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方案〉的通知》(越人社发〔2013〕15号)及《****政府常务会会议议定事项通知》(十五届第31次5号)等文件规定。******局审核确认的被征地农民转为城镇居民人员凭证,经本人申请补缴失业保险,我局审核通过后,现将成昆复线被征地农民补发失业保险金人员情况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5日-12月11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请社会各界对拟补发失业保险金人员及金额进行监督。
监督投诉电话:0834-****603。
监督投诉地址:****社会保障局(**县**大道南段18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