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南县人民医院门诊综合楼(含120急救指挥中心)项目(二期)澄清更正通知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05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门诊综合楼(含120****中心)项目(二期)澄清更正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现****门诊综合楼(含120****中心)项目(二期)(招标编号:****)澄清更正通知如下:

1、招标文件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3.5分包“3.5.4 分包合同价款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分包工程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人(包括专业分包人)结算。发包人未经承包人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分包人(包括专业分包人)支付相关分包合同项下的任何工程款项。因发包人未经承包人同意直接向分包人(包括专业分包人)支付相关分包合同项下的任何工程款项而影响承包人工作的,所造成的承包人费用增加和(或)延误的工期由发包人承担。”现澄清更正为:3.5.4 分包合同价款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专业承包合同价款由总承包单位与专业承包单位结算,发包人有权对总承包单位支付专业承包单位价款的事项进行监督,如发现总承包单位向专业承包单位支付价款不及时,则发包单位有权从应付总承包单位工程款中扣除相应款项,将扣款直接支付给专业承包单位,并书面通知总承包单位。

2、原上传的PDF版招标工程量清单的个别项目特征描述内容显示不齐全,现已重新上传,请各潜在投标人均以本次上传的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

注:各潜在投标人应实时关注相关网站了解澄清、修改等与项目有关内容,如因投标人未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澄清、修改等与项目有关的内容,从而导致投标无效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3、联系方式: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县**街道瑞雁大道69号地址:**市**区金港大道西段南侧(聚富小区)

邮编:537300邮编:537100

联系人:张工联系人:李工

电话:0775-****969电话:0775-****993

2025年12月 05日


附件(1)
招标项目商机
暂无推荐数据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