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旅产业产教融合实训楼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文旅产业产教融合实训楼建设项目已由**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以宁发改社会审发〔2025〕189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其余资金由****多渠道筹措解决,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占地约8.28亩,总建筑面积19990平方米,建设文旅产业产教融合实训楼1栋,主要****工作室、模拟演播实训室、非遗传承保护工作实训室及辅助用房等,同步建设室外地面及道路硬化、管网、绿化等配套工程。
2.2建设地点:****内东北侧,东临**北街,舞蹈教学楼以北,戏剧影视系以东,北临技文路。
2.3计划工期:633日历天(含冬休期)
2.4招标范围:
****文旅产业产教融合实训楼建设,具体内容见施工图设计及工程量清单等所规定的全部内容。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招标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2月05日08时00分至2025年12月12日18时00分(**时间,下同),登录“**回族自治区公共**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电子交易平台”实行CA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电子标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2月26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注: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及时关注**回族自治区公共**交易网“变更公告”栏、系统内“澄清和修改”栏及系统内“查看答疑回复”栏,及时查看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标书代写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回族自治区公共**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回族自治区****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0951-****535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市**区
联 系 人:穆老师
电 话:0951-****891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市**区黄**路730号百盛王朝大厦10楼
联 系 人:陈瑞、蔡丹、王立娴、郝鹏程、黄立安、徐娅红、杨媚
电 话:0951-****372、139****6531
2025年12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