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生态环境局眉县分局2025年12月5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审批
陕西-宝鸡-眉县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05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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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5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5-12-05 11:47:48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1个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5日-2025年12月11日(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17-****396

传真:0917-****974

邮箱:mxhbj2257@163.com

通讯地址:宝****办事处渭阳路中段

邮编:72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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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5日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太**国家森林公园观光游览设施更新提升项目

**太**国家森林公园

**太**国家森林公园

**中圣生态****公司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废水收集和处理,索道支架基础养护需科学规范,减少养护废水产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景区内污水处理设施处理,施工机械及车辆冲洗水,经沉淀池沉淀达到要求后回用,严禁外排。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少量生活污水,索道上站配置环保厕所,下站设置厕所及化粪池,生活污水采用吸粪车外****处理站处理。

(二)强化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省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措施16条》等的相关要求,制定扬尘污染防治方案,明确施工单位的扬尘污染防治责任,施工工地周围应设置围挡,土方开挖临时堆土及时进行拦挡和苫盖,减少扬尘污染。工程施工统一使用预拌商品混凝土,现场不得设置混凝土拌合站。电焊作业选用低尘焊条与低毒焊丝,并配套使用焊接烟尘净化器。油漆作业使用符合国家环保标准的油漆,配备移动式喷漆废气净化器,有效控制废气排放。施工现场对运输土方、渣土等散装货物的车辆,装载的物料、渣土高度不得超过车辆槽帮上沿,车斗用苫布遮盖或者采用密闭车斗,严禁沿路遗漏或抛撒

(三)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及时清运至市政部门指定地点处置。索道上、下站设有垃圾桶,经垃圾转运车由太**公园****填埋场处置。站房及索道拆除物需随拆随运,建筑材料、设备分批由临索运送,做到随用随调、日用日清,拆除物及建筑物料不得现场随意堆放。严禁将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随意堆放、倾倒、填埋和焚烧。运营期设备保养产生的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下站房的危废贮存点,同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制度,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四)加强噪声污染防治。选用符合环保标准的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建筑隔声等有效降噪措施,从源头控制噪声产生。加强设备维护保养,确保其始终处于良好状态。

(五)加强生态保护。严格落实《**省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以及《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试行)》等相关要求,科学组织施工,最大程度降低对周边植被及生物的影响。项目实施必须严格按照《关于**省太**国家森林公园**太**国家森林公园观光游览设施更新提升项目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允许有限人为活动准入意见》实施建设,严禁超范围占用红线。索道支架逐个有序施工,同步采取围挡、覆盖等防护措施,减少对植被与生物的影响。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现场、恢复场地原貌,并对支架基础、支架拆除区及上下站房可绿化区域进行覆土绿化。

(六)加强环境管理。项目开工前要进一步优化、细化项目施工方案并报我局备案。同时设置专职管理人员,组织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定期组织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开展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专题学习教育,强化全员环保意识,确保施工全程文明、规范、有序。同时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太**国家森林公园观光游览设施更新提升项目生态保护方案》的要求开展生态监测。

调查结果显示,被调查公众无反对意见。


附件(1)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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