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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125********3808517 | 建设单位法人:郑世伦 |
| 陶夏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 **市**区**路427号 |
| G352务川**至**格林公路改扩建工程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18版本:157-等级公路(不含维护,不含改扩建四级公路)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E4812-E4812-公路工程建筑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
| 经度:107.64666,107.5182 纬度: 28.47723,28.53976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17-12-20 |
| 正环评复〔2017〕91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39574.89 |
| 554 | 运营单位名称:**** |
| 125********3808517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0115MA6DT6LN6K | 验收监测单位:****集团****公司 |
| ****0111MA6HFG6M7R | 竣工时间:2025-03-20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11-03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11-28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edit.php?itemid=4263 |
| 改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本项目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路线全长34.237km,全线路基宽度均为8.5m,设计时速40km/h。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路线全长33.983km,全线路基宽度均为8.5m,设计时速40km/h,**隧道918m/1处。 |
| 本项目线路实际长度为33.983km,比环评阶段少0.254km,未出现横向位移超出200m的路段,本项目无重大变更情况。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二级公路 | 实际建设情况:二级公路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全面落实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提出项目建设期、营运期应当配套建设的各项环保设施和措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措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二)污染防治对策及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1.废水 施工期:车辆冲洗设施及施工场地隔油沉淀池,生活污水利用化粪池等进行处理后综合利用。施工场地沉淀池7个,5m3/个;分布于拌合站、预制场及料场内;施工点禁止向磨石沟及沿线溪沟等河流水体倾倒垃圾,沿线井泉设置围挡,禁止施工废水渗入井泉内;拌合站及临时施工场地区域设置截水沟(地势较低一侧)、沉淀池(共2个,5m/个),截流废水沉淀后回用于施工;9号、13号弃土场占地区域涉及雨源型溪流,弃土前应预安装导流管道,通过管道将水流引至弃土场下游排放。设置弃土场消力(16个)沉淀池,容积≥2m3;9号、13号弃土场设置导流管道。 营运期:在挖土路堑的路肩外侧,或低路堤的坡脚外侧须设边沟;在挖方路基边坡坡顶以外或山坡路堤上方离坡口5m以外应设截水沟;在平地路堤两侧或斜坡路堤上侧须设泄水沟(排水沟);9号、13号弃土场安装导流管道,通过管道将水流引至弃土场下游排放;弃土场拦渣坝预留排水孔,弃土场四周设截水沟,坝体下端设消力沉淀池,容积≥2m3。 2.废气 施工期:制定防治施工扬尘的工程措施和管理规章制度;文明施工、有序开挖;敏感点路段周边设置围挡;限制超载,作好防泄露处理;运送土石方和建筑原料的车辆应实行密闭运输,装载的物料、渣土高度不得超过车辆槽帮上沿,车斗用布遮盖后采用密闭车斗;施工便道洒水;****材料部露天堆放;天气预报4级风以上天气应停止产生扬尘的施工作业;加强施工管理和施工机械维修保养,确保施工机械保持良好工况;道路、料场、堆场、拌合场地洒水抑尘;对有毒、易燃、易爆物品设专人管理,取用时尽量缩短开启时间;水稳拌合站布袋除尘器;沥青烟采用电捕焦油器+活性炭处理。 营运期:严格执行车辆排放检查制度;对交通情况实行监管,控制高峰小时交通量;严格交通管制,预防和杜绝事故发生;加强路面养护、定期清扫和洒水;落实道路隔离带和景观绿化规划。 3.噪声 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和午间进行高噪声、高振动等施工活动;选择高效率低噪声设备;靠近居民点等敏感路段设置围挡;加强施工人员培训和环保学习,正确使用机械设备和保养维修,确保施工机械设备在良好条件下运行;每个施工区域配置1套临时隔声屏障,在敏感点附近施工时使用,降低对敏感点的影响;施工车辆进入居民点时减速慢行,夜间禁止鸣笛。 营运期:**村、丁木村、元村等主要居民聚集区临路26m范围内第一排房屋面向道路一侧窗户更换隔声玻璃,设置限速禁鸣标志。****小学、丁木小学邻近路段设置减速禁鸣标志及减速带。 4.固体废物 施工期:每个施工场地配置1套(主要由垃圾桶组成),收集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进行无害化处理;土石方、建筑弃渣运至弃土场堆放;机修危废、废油漆桶等采用防渗桶、罐,于沥青拌合站区设置危废暂存间(5m3),存放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5.生态保护 施工期:尽量缩小取土区开挖面积,降低开挖坡度;不另外设置施工便道,避免占用其他用地;严格执行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对表土临时堆场建立临时拦挡防护工程;施工场设置排水沟、沉砂池和围挡;灰土拌合站建立临时拦挡防护工程;落实道路绿化,水土保持工程及绿化工程维护。 营运期:砂石料场、施工场地、临时占地因道路施工破坏植被而裸露的临时用地等进行恢复或绿化,禁止继续服务使用;16个弃渣场按相关技术规范逐层填埋、压实后采用当地乡土物种进行绿化恢复;道路两侧设置护坡、排水沟、截水沟、植树种草。 6.水环境、风险防范应急措施:禁止罐车等危险运输车辆经过,若要经过,必须在相关部门引导下通过,防治有毒有害物品交通事故防范及应急措施;加强交管。跨河桥梁路段设置限速、禁止超车等警示标志;完善的径流收集系统,排水沟、雨水收集池。污染一旦发生,监测人员马上赶到现场,现场判断出污染施工影响波及的范围及程度,同时对污染现场和下游河流段进行长时间动态监测。 | 实际建设情况:1.废水 施工期:施工期间车辆冲洗设施及施工场地隔油沉淀池,生活污水利用化粪池等进行处理后综合利用于项目建设区域洒水降尘;施工期间无向磨石沟及沿线溪沟等河流水体倾倒垃圾行为,施工过程中沿线井泉设置有围挡,无施工废水渗入井泉内;施工期间拌合站及临时施工场地区域设置有截水沟、沉淀池,截流废水沉淀后回用于施工;弃土场设置有消力沉淀池;12号、14号弃土场设置导流管道。 营运期:项目沿线路肩外侧,低路堤坡脚外侧设置有边沟;项目沿线挖方路基边坡坡顶汇水面积较大区域设置有截水沟;项目沿线路基两侧及斜坡路堤上侧已按设计及实际情况布设了截排水沟等;部分弃土场已安装导流管道。弃土场拦渣坝施工过程中已预留有排水孔,弃土场区域设有截水排沟。 2.废气 施工期:施工期间项目施工单位制定有防治施工扬尘的工程措施和管理规章制度;涉及居民敏感点路段施工期间按施工计划及要求,有序进行了文敏施工,并设置有临时围挡措施;施工期间已严禁工程车超载,且顶部设置有苫盖措施进行密闭运输;施工期间工程车辆运输土石方及建筑原料时已加装了布蓬遮盖进行密闭运输;施工期间及大风天气已采取了相应的降尘措施;施工期间已加强施工人员管理和定期为机械进行维修保养;施工期间道路、料场、堆场、拌合站配备有洒水车进行降尘;有毒、易燃、易爆物品设有专人管理,已严格按管理规范进行取用;施工期间混凝土拌合站设有布袋除尘器,本项目沥青采用外购解决。 营运期:严格执行了车辆排放检查制度;对交通情况实行监管,控制高峰小时交通量;严格交通管制,预防和杜绝事故发生;加强了路面养护、定期清扫和洒水;落实了道路隔离带和景观绿化规划。 3.噪声 施工期:施工期夜间和午间未进行高噪声、高振动等施工活动;施工设备选用了高效率低噪声设备;靠近居民点等敏感路段设置有围挡;施工期间已加强施工人员培训和环保学习;敏感点路段施工已布设有临时拦挡措施降低噪声对敏感点的影响;施工车辆进入居民点时减速慢行,夜间未施工。 营运期:**村、丁木村、元村等主要居民聚集区临路26m范围内第一排房屋面向道路一侧窗户未更换隔声玻璃,沿线部分路段设置有限速禁鸣标志,同时根据监测结果,未出现敏感点声环境质量超标情况。****小学、丁****学校搬迁合并,学校已不存在。 4.固体废物 施工期:每个施工场地配置有垃圾桶,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进行无害化处理;施工期间废弃土石方运至项目设置的18个弃土场进行堆放;施工期沿线未设置维修点,施工期损坏设备****修理厂进行修理。 5.生态保护 施工期:施工期间已尽量缩小取土区开挖面积,降低了开挖坡度;施工期间未设置施工便道;已严格执行耕地占补平衡制度;表土主要集中堆放于弃土场区域,已采取临时拦挡工程进行防护;取料场区域设置有临时排水沟、沉砂池和围挡;道路两侧绿化区域已实施了相应绿化措施,定期进行了养护于补植。 营运期:砂石料场已进行了覆土整治和复绿,未继续使用,本项目不存在其他施工场地、临时占地情况;项目沿线使用的18个弃渣场堆渣过程中已进行逐层填埋、压实后采用当地乡土物种进行了绿化恢复;道路两侧设置有护坡、排水沟、截水沟、植树种草等。 6.水环境、风险防范应急措施:罐车等危险运输车辆经过已经相关部分进行路线审批。本项目无跨河桥梁,沿线设置有限速标志。污染一旦发生,监测人员立即进场,对污染程度进行判断及监测。 |
| 在本项目建设期间,建设单位根据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要求,将工程的各项环保措施和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沿线的施工营地、取料场等在采取了绿化恢复措施后,恢复效果均较好,没有造成明显的生态环境问题。建议建设单位加强公路边坡的日常管理和养护,防止水土流失。同时根据本次验收监测结果,敏感点噪声监测值均能达标,无需设置隔声窗。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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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主要居民聚集区临路26m范围内第一排房屋面向道路一侧窗户更换隔声玻璃,设置限速禁鸣标志;****小学、丁木小学邻近路段设置减速禁鸣标志及减速带。 |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2类和4a类标准 | 主要居民聚集区临路26m范围内第一排房屋面向道路一侧窗户未更换隔声玻璃,沿线部分路段设置有限速禁鸣标志,同时根据监测结果,未出现敏感点声环境质量超标情况。****小学、丁****学校搬迁合并,学校已不存在。 | 噪声验收监测结果表明:本次监测的7处敏感点均未超标,其中N1-1、N2、N4-1、N4-2、N5-1、N5-2、N6-1、N6-2和N7监测点昼间、夜间噪声监测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4a类(昼间70dB、夜间55dB)要求,N1-2和N3监测点昼间、夜间噪声监测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昼间60dB、夜间50dB)要求。 |
| 1 | 临时用地区域进行恢复或绿化,禁止继续服务使用。弃渣场按相关技术规范逐层填埋、压实后采用当地乡土物种进行绿化恢复;道路两侧设置护坡、排水沟、截水沟、植树种草。 | 砂石料场已进行了覆土整治和复绿,未继续使用,本项目不存在其他施工场地、临时占地情况。项目沿线使用弃渣场堆渣过程中已进行逐层填埋、压实后采用当地乡土物种进行了绿化恢复;道路两侧设置有护坡、排水沟、截水沟、植树种草等。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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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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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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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临时用地区域进行生态恢复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已临时用地区域进行生态恢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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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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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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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