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宁区自然资告字〔2025〕10号
****政府批准(宁政地〔2025〕67号),******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 |
建用地面积 |
12626平方米 |
宗地位置 |
疏港**侧、衢宁铁路西侧 |
| 容积率 |
1.0≤FAR≤1.5 |
建筑系数 |
≥40%且≤60% |
建筑密度(%) |
≥30 |
| 绿地率 |
≤20% |
建筑 限高 |
30米(确因工艺需要,局部建筑经论证后可以适度突破要求) |
土地用途及出让年限 |
二类工业用地(非金属矿物制品业),50年 |
| 起始价 |
853万元 |
竞买保证金 |
171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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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地现状 |
净地 |
加价幅度 |
加价幅度为10万元及其整数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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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 |
其它规划指标详见“宁自然资函〔2025〕279号”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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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华人民**国境内的企业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竞买的除外)在规定的期限内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应单独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不设保留底价,按“价高者得”方式确定竞得人。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5年12月8日至2025年12月25日向****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四、申请人可于2025年12月8日至2025年12月25日到****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25日16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将在2025年12月25日17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标书代写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25年12月26日16时00分在****服务中心五楼第二开标室(**市闽东中路33号)进行。标书代写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宗地地下空间一并出让,宗地投资强度不低于180万元/亩,地均税收不低于20万元/亩,投产后亩均产值不低于300万元/亩。
2.竞得人应在土地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应在签订土地出让合****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签订履约监管协议,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履约监管协议的,取消竞得资格,并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
3.该宗地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缴清土地出让金,土地出让金缴入蕉**财政。
4.受让人需在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在蕉**注册成立****公司(已在蕉**注册设立除外),并签订土地出让补充协议,受让****公司中的占比股份不低于30%。
5.本公告未尽事宜,以出让文件为准。
七、****银行账户
户 名:****
开户银行:****公司****支行
账 号 :4312 7563 4540
八、联系方式:
******局 江先生 0593-****789
**** 缪女士 0593-****976
**** 陈先生 0593-****606
******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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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