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和县东平镇人民政府政和县经济开发区酿造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东平镇酿造产业园挡土墙建设工程成交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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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镇酿造产业园挡土墙建设工程成交公告

内容:

********开发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镇酿造产业园挡土墙建设工程

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开发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镇酿造产业园挡土墙建设工程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涪**临园东路附49号时代大厦(栋)8单元25层F号(住)

成交价:39793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

****开发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镇酿造产业园挡土墙建设工程

****开发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镇酿造产业园挡土墙建设工程

本项目工程建设必须达到现行的中华人民**国的国家、行业和地方的一切与项目相关的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如标准及规范要求有出入,则以较严格者为准,如标准、规范修改或更新的,则以修改或更新后的内容为准。

签订合同后30个日历天内完工

按国家颁布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供应商响应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及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进行验收。

五、评审专家名单:

陈代顺、龚圣、吴鹏彬(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根据采购委托协议中“有关费用问题”的约定,由成交供应商向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

(2)代理服务费按成交金额×1.5%计算。

(3)代理服务费支付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公司**王庄支行

账 号:811********00445265。

(4)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5968.00(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供应商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标准和符合性要求对各供应商及响应文件进行审查,本项目所有供应商的资格性审查和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均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2、****综合评审总得分98.30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

地址:**省**市政****镇新大街1号

联系人:陈先生

2.代理机构:****

地址:**省政**北大路58号3楼

联系人:小李

联系方法:178****1215

三年内无重大违法.pdf (md5:4c****922d7efb49b727acd4684fab7d)
中小声明.jpg (md5:2e706ce****835569af2b3e755e4dcf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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