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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研究决定以下项目实行对外委托评审,请****财政局关于印发《**市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对外委托评审实施意见(修订)》(瓯财建〔2023〕1号)的相关规定,于2025年12月8日上午9:00****财政局三楼会议室参加会议。请投标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场。
2025年第三十八期委托评审项目:(单位:万元)
1、******泵站改造建设(一期)项目——北门排涝站工程 预算评审 (预编:闽瓯)
送审金额:2172.1363(1366.4451**费+805.6912设备购置费)
**** 2025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