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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政府采购供应商:
我公司受采购人(****)委托,拟对****示范特色专业实训设备采购项目(一)(项目编号:****)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现对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含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采购需求、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等内容)予以预公示(详见附件)。****政府采购供应商、专业人员等若认为本项目招标文件上述要求存在唯一性或排他性等问题,请于2025年12月9日12时00分前以书面形式(意见函****公司反映,****公司完善招标文件。如供应商需提交意见函,请携带****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提交意见函原件(须加盖公章,一份)。意见函应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专业人员个人请提交意见签名,并附上身份证,职称等复印件。标书代写
****政府采购供应商、专业人员等逾期送达、匿名送达以及其他不符合上述****公司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市玉东新区秀水北路221号杏林居15栋502室)
联系人:庞工;联系电话:0775-****565
附件:预公示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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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5日
附件信息:
预公示招标文件.pdf (1.3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