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3********04901XR | 建设单位法人:林一凡 |
| 高文龙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区 |
| 经二路150号 |
| **弥河(**)500千伏输变电工程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61-输变电工程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420-D4420-电力供应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省**市**市,**省**市黄三角农高区 |
| 经度:118.52387,118.657 纬度: 37.29099,37.13971 | ****机关:****生态环境厅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8-18 |
| 鲁环审〔2023〕43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47308.4997 |
| 358.4019 | 运营单位名称:********公司 |
| 913********998048K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中环****公司 |
| 911********407978C | 验收监测单位:**华****公司 |
| ****0104MA3NHH6X0G | 竣工时间:2025-03-24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11-10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12-06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content/103098.html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弥河(**)500****电站工程;**~油城改接弥河变、**~**改接弥河变500kV线路工程;**~油城I线π入弥河变500kV线路工程;对侧**500kV变电站、**500kV变电站、油城500kV变电站保护装置改造。**线路路径全长约26.2km。 | 实际建设情况:**弥河(**)500****电站工程;**~油城改接弥河变、**~**改接弥河变500kV线路工程;**~油城I线π入弥河变500kV线路工程;对侧**500kV变电站、**500kV变电站、油城500kV变电站保护装置改造。**线路路径全长24.14km。 |
| **线路路径长度减少2.06km。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变电站及架空线路 | 实际建设情况:变电站及架空线路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①本工程设置2座事故油池(主变压器、低压电抗器各一座)及贮油坑;**容积为95m3的主变压器事故油池1座,每台主变下面设置贮油坑,每个贮油坑有效容积约20m3;**容积为20m3的低压电抗器事故油池1座,电抗器下面设置贮油坑,每个贮油坑有效容积约5m3; ②选择低噪声主变压器,****电站设备维护工作,减小设备噪声; ③站区生活污水先排入化粪池后,经过沉淀、熟化处理,再由埋地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的进一步处理后回用于站内喷洒,****电站污水零排放。化粪池及污水处理装置定期清理。 | 实际建设情况:①设置1座有效容积97m3的主变事故油池,1座有效容积27.8m3的电抗器事故油池。本工程每台主变相变下均设置1个贮油坑,有效容积均为14.16m3,共设置3个贮油坑;每组低压电抗器下均设置1个贮油坑,有效容积为4.73m3,共设置2个贮油坑。 ②选择了低噪声主变压器,****电站设备维护工作,减小了设备噪声③站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及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清理。 |
| ①事故油池有效容积均增大。 ②环评阶段贮油坑有效容积为预估值,施工图设计阶段,设计单位按设备招标情况重新优化核算了油坑有效容积,因此均有所减小。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1 | 化粪池及污水处理装置 | 定期清掏、不外排 | 定期清掏、不外排 | 不外排 |
| 1 | 生活垃圾经站内设置的垃圾箱收集后,定期清运。 | 生活垃圾经站内设置的垃圾箱收集后,定期清运。 |
| 1 | 继续优化线路路径,落实沿线各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尽量避让生态保护红线等环境敏感区。确实不能避让必须经过的,应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策要求,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履行相关手续,否则不得在相关区域动工。同时,采取较小塔型、高塔跨越、档距加大等措施,根据保护对象制定相应施工方案,选择影响较小区域通过,减少占地和林木砍伐,有效保护生态环境和景观。 | 设计阶段对线路路径进行了优化,****自然保护区、国家公园、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生态和水环境敏感目标,线路工程一档跨越黄河三角洲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未在红线区内立塔,红线区范围内无施工活动。 本工程为输变电工程,属基础设施项目,运行期无污染物排放,不属于有损主导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开发建设项目,线路工程跨越生态保护红线的位置及长度与环评阶段一致,项目建设符合《****政府关于印发**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东政字〔2021〕23号)、《****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潍政字〔2021〕15号)的相关要求,****规划局出具了《关于出具弥河(**)500千伏输变电工程建设符合生态保护红线允许有限人为活动认定意见的函》。在生态保护红线区附近区域选择了较小塔型并采取了高塔跨越、增加档距、无人机放线等环保措施,选择了在影响较小的区域通过,并严格限制施工临时占地面积,减少了占地,减轻了工程建设对生态环境和景观产生的影响。 |
| 1 | 变电站内应设置足够容量的事故油池,贮油坑和事故油池需进行防渗漏处理,确保在事故和检修状态下,事故油和含油废水全部得到收集。产生的废变压器油、废旧蓄电池等危险废物应交有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置,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 弥河(**)500kV变电站本期**1座主变事故油池,有效容量为97m3;**1座低压电抗器、站用变事故油池,有效容积为27.8m3,事故油池容积满足环评文件和《****电站设计防火标准》(GB50229-2019)的要求;主变、电抗器、站用变等带油设备下方均设置了贮油坑,与站内事故油池相连。当带油设备发生事故或者检修时,通过排油管道排至事故油池,废油及含油污水留在事故油池内并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回收处理,不外排。 事故油池及贮油坑均采取防渗措施,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等文件规定的防渗要求。 事故油池防渗措施: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池壁、顶板、底板均采用C40抗渗混凝土,抗渗等级P10。事故油池内部采用20mm厚1:2防水水泥砂浆抹面,外部做法由内而外依次为2mm厚聚氨酯防水涂料、20mm厚1:2防水水泥砂浆抹面、500um厚环氧沥青涂层。事故油池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防渗要求。 贮油坑防渗措施:弥河站的主变、低压电抗器、站用变压器均设置贮油坑,贮油坑容积满足20%油量的要求。贮油坑的油坑壁采用200mm厚C40混凝土,油坑底板为150mm厚C30混凝土,外表面涂刷500um厚环氧沥青涂层,满足抗渗要求。 弥河(**)500kV****电站,尚未产生废变压器油和废铅蓄电池,后续运行中产生上述危险废物将交由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进行处置,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在建设临时道路、牵张场地等时,应尽量减少对地表的扰动,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生态恢复治理。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在建设临时道路、牵张场等临时占地时采取了隔离铺垫措施,减少了施工对地表植被的扰动,施工结束后及时开展土地整治工作并恢复了原有土地功能。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加强公众沟通和科普宣传,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合理环境诉求,及时公开项目建设与环境保护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经调查,****电站及输电线路的施工区域设置了有关电磁环境的宣传牌,在铁塔上设立了高压警示标志及有关注意事项。 待有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时,****公司内部相关部门进行沟通解决。 建设单位正在按照相关要求、规定开展竣工环保验收工作,后续将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调查报告,并登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平台填报相关信息。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