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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工程机械零部件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验收专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工程机械零部件生产项目
建设地点:****园区长阳街511号1号楼四层分区一、分区二、分区三
建设单位:****
验收公示期:2025年12月6日至2026年1月5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邮件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并留电话。
联系人:禹工
联系电话: 189****8512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省/**市/**区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