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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渔村文化产业项目(三标段)资格预审结果 | ||||||||||
| 盖章(招标人、****公司、监督部门) | 发布日期:2025年12月5日 | |||||||||
| 项目及标段 名称 | ******渔村文化产业项目 (三标段) | 交易编号 | **** | |||||||
| 招标人 | **县新欣置汇城市运营服务 有限公司 | 招标人 联系电话 | 180****4184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电话 | 156****0018 | |||||||
| 开标时间 | 2025年12月5日10时00分 | 开标地点 | ****交易中心 ****中心第2开标厅 | |||||||
| 资格审查结果 | ||||||||||
| 序号 | 申请人名称(不合格) | 审查意见(不通过原因) | ||||||||
| 1 | 云飞****公司 | 项目经理未提供业绩证明材料, 未提供社保证明, ****银行资信证明 | ||||||||
| 2 | **金****公司 | 项目经理未提供业绩证明材料 | ||||||||
| 备 注: | 备注: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接收异议方式:接收地址为**县**镇**村,逾期不予受理。招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或异议提出人对招标人的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向行政监督部门**县建****办公室投诉,投诉接收异议方式:以书面形式在线提交”,接收地址为:htp://mn.****.cn:9002/website/complaint/index(******电子行政监督平台);投诉事项未提出异议的,将不予受理。投诉应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 |||||||||
提交申请
提交人:131****1417
办理状态:公示信息真实、准确、完整,请予以发布。
提交时间:2025-12-05 15:48:29
评审科经办人办理
提交人:马秀娟
办理状态:公示信息真实、准确、完整,请予以发布。同意
提交时间:2025-12-05 15:50:22
评审科负责人审核
提交人:马秀娟
办理状态:同意同意
提交时间:2025-12-05 15:5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