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环境局****分局 | 组配分类 | 建设项目环评审批 |
| 成文日期 | 2025-12-05 | 废止日期 | |
| 有效性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年产1.2万吨健康食品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5日-2025年12月12日(五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37-****305 0537-****791
通讯地址:hbjhpk@ji.****.cn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年产1.2万吨健康食品加工项目 | **** | **省**市**县羊山镇沙沃杨庄东南300米 | ******公司 | 项目为**项目,投资10520万元,租赁**县羊山镇沙沃杨庄东南300米的闲置厂房建设年产1.2万吨健康食品加工项目,项目建成后,年产脱皮花生5000吨、油炸酥蒜7000吨。 | 一、废气污染物处理及排放情况 本项目主要废气污染物为花生烘干产生的异味,花生脱皮产生的无组织颗粒物,蒜米切断、切片、切丁产生的异味,拌粉产生的颗粒物、油炸产生的油烟。花生烘干产生的异味无组织排放;花生脱皮产生的无组织颗粒物经脱皮机自带除尘系统进入自带的收集箱内;蒜米切断、切片、切丁产生的异味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由二级活性炭处理,最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油炸产生的油烟经油炸锅上方局部密闭式集气罩收集后由烟净化器处理,最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拌粉产生的颗粒物通过自然沉降作用降落到拌粉机内,未经沉降的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出。 有组织油烟排放浓度能够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DB37/597—2006)表2的大型规模饮食业单位标准要求;有组织臭气浓度能够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值。无组织颗粒物排放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界臭气浓度能够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 7 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2标准值。 二、废水污染物处理及排放情况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运做农家肥,不外排。 三、固废处置情况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花生皮、不合格花生、不合格蒜米、废油脂、不合格酥蒜、废包装材料、废活性炭。均为一般固废。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时清运。花生皮、不合格花生、不合格蒜米、废油脂、不合格酥蒜、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废活性炭由厂家更换后统一回收。 四、噪声情况 项目噪声源主要是筛分机、脱皮机、色选机、打包机、转筛机、搅笼机、切片机、切丁机、色选机、风机等设备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低振动型号的设备,高噪声设备安装减振底座,风机进出口加装消声器,加强建筑物隔声后,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