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车间墙体改造项目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本项目****政府采购进行的自主招标采购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所有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在参与竞标前应充分了解、熟悉采购方的相关管理规定,并严格遵照执行。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车间墙体改造项目
2、委托代理编号:****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采购项目预算:455078.8元 。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
6、评标方法: ()最低价法 (√)综合评分法
7、合同定价方式: ()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8、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10天内完工。
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
()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
(√)履约保证金:不低于中标金额的 10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质量保证金:结算金额的 10 %;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 包号 |
最高限价(元) |
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标的预算(元) |
节能产品 |
进口产品 |
| 01 |
455078.8 |
车间墙体改造项目 |
本项目为车间墙体改造项目,包含:拆除工程,**工程。主要内容有:拆除原夹芯板;拆除铝合金窗;拆除不锈钢防盗窗;建筑垃圾外运10km;拆除南北两面窗户耐力板及安装;拆除普通灯具;拆除墙板后矫正墙体骨架。保温隔热墙面;铝合金窗5mm普通玻璃;不锈钢防盗窗(主材利旧);砖墙包边压型钢;窗台包边压型钢;山墙包边压型钢;装饰板雨篷;耐力板封堵窗户。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1项 |
455078.8 |
() |
() |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分包给中小企业。
根据湘财购【2020】46号文件精神,推行“承诺信用”管理,****政府采购证明材料,中小微企业参加投标的只需提供《**省供应商资格承诺函》作为资格证明材料(格式见附件6),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
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1)供应商须在《**省供应商资格承诺函》中承诺为中小微企业。
(2)供应商需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施工能力。
(3)本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及方式
磋商文件获取:于即日起至2025年12月12日在****报名领取磋商文件(400元/份)。地址为:**市**区吉星南路3大桥对江村。报名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本项目进行资格后审,****小组对参与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标书代写
1、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即磋商时间)为2025年12月16日(星期二)09时30分 (**时间)。标书代写
2、地点为****(**市**区吉星南路3大桥对江村)开标室。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小组应当拒收。标书代写
七、公告期限
1、本邀请公告在采购人上级主管单位公众号及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八、询问及质疑
1、投标人对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
(2)地 址:**市**区湘中大道1398号
(3)联系人:李先生
(4)电话:158****88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
(2)地 址:**市**区吉星南路3大桥对江村
(3)联系人:罗小波
(4)电 话:180****8587
3、监管部门联系方式
(1)名 称:****纪委监察室
(2)地 址:**市**区湘中大道1398号
(3)电 话:0738-****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