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FH16-02-02b地块位于**区**路与仁湖路交叉口东南侧,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E121.411693、N29.681296,占地面积39677m2。地块东侧为隔水桥路,南侧为响岭路,西侧为**路,北侧为仁湖路。
地块历史上曾为农田与荒地,****人才市场、**区建材市场、**村集中住房、********公司、宁****公司、******包装厂及****商贸有限公司等设施;其中**区建材市场于2013年拆除,其场地随后用作地块外建设项目的临时场地,之后又作为城管收缴物资堆放场、****商铺及**市**区****公司的修车场地使用;2017年宁****公司场地作为**********公司的修车场地使用;2019年******包装厂拆除后场地闲置;至2021年,物资堆场、****公司及********公司所在区域被拆除,部分场****停车场;2023年,****人才市场、**村集中住房及**********公司所在地块亦被拆除,拆除后的场地被用作地块北侧望山澄庐住宅项目的临时场地使用;现场踏勘期间,地块西南****停车场,西北侧及中部区域为望山澄庐项目堆土、建材堆场,东北侧为该项目样板展示区废墟,东南侧为****商贸有限公司废墟。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中“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根据《****生态环境厅 ******厅关于印发《**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浙环发〔2024〕47号)、《**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2024年3月1日施行)等文件要求,地块用途变更为敏感用地,应按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本地块原为工业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后用途变更为居住用地,根据《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为“居住用地”中的“城镇住宅用地(0701)”,属于敏感用地,因此本地块按甲类地块进行调查。
2021年,****规划局**分局发布《******段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JP01-04-1a等地块)局部调整(批后公布),根据规划,FH16-02-02b地块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R2),用地面积为22679m2。2021年9月,******公司对该地块进行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采样并编制了《**区仁湖公园南侧地块(FH16-02-02b)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报告表明,该地块土壤检测结果均未超过于《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地下水检测结果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Ⅳ类标准,该地块可作为住宅用地进行开发使用。2025年10月,****规划局**分局发布《**市**区********规划局部调整(FH16-02-02a等地块)》,根据规划调整,原FH09-01-07b用地性质由二类居住用地(R2)调整为一类居住用地和二类居住用地(R1+R2),用地面积由22679m2调整为39677m2,对**区FH16-02-02b地块前后规划红线进行比对,本项目规划范围内存在16998m2为原规划范围以外区域,2021年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时未对该区域进行调查分析。
现为了更全面查明**区FH16-02-02b地块的土壤及地下水环境质量状况,保障场地的环境质量和人民群众的环境安全,**市奉****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以下简称“我公司”)对地块再次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了解现有地块是否存在污染等问题。
地块可识别污染状况
根据地块及周边区域利用历史分析,地块内及周边企业生产、加工过程产生的污染物可能对本地块内的土壤和地下水造成影响。
采样监测主要工作内容
****于2025年10月开始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相关工作,在地块内共布置10个土壤采样点、4个地下水采样点;地块外北侧设置1个土壤、地下水对照点。土壤点位采样深度为地面以下6m,每个土壤点位采集4个土壤样品。地下水点位建井深度为6m,每个地下水点位采集1个地下水样品。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采集44个土壤样品、5个地下水样品。
土壤检测指标为《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中表1中45项基本项目、pH值、石油烃(C10-C40)、邻苯二甲酸二甲酯、邻苯二甲酸二乙酯、邻苯二甲酸丁基苄酯、邻苯二甲酸二正丁酯、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邻苯二甲酸二正辛酯。地下水检测指标为《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中表1中45项基本项目、pH值、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邻苯二甲酸二甲酯、邻苯二甲酸二乙酯、邻苯二甲酸丁基苄酯、邻苯二甲酸二正丁酯、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邻苯二甲酸二正辛酯、硫化物。
地块水文地质情况
根据现场钻孔记录描述,本地块地面以下6.0m深大致分为以下3层:表层为杂填土,约至地下0~2.0m,潮,疏;第二层为粉质粘土,约至地下1.2~4.6m,湿,密;第三层为淤泥质粘土,约至地下3.5~6.0m,湿,密。通过surfer软件对地下水流向进行模拟,结果表明本地块的地下水流向近似为由北向南流。
检测结果
土壤各检出因子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DB33/T 892-2022)敏感用地筛选值和美国环保署区域筛选值(RSLs)(2025.5)。
地下水各检出因子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IV类标准、《****环境局关于印发**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的通知》(沪环土〔2020〕62号)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和美国环保署区域筛选值(RSLs)(2025.5)。
调查结论
调查期间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以及开展采样分析工作,查明地块土壤污染状况。通过现场采样和实验结果分析表明本地块土壤和地下水均符合相关环境质量标准要求,地块符合《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规定的第一类用地相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