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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印发〈2025年**市**县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及有关要求,2025年**市**县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需完成3.93万吨有机肥生产数量,同时配套完成3.93万吨粪污收集处理和6.25-10****示范区建设任务。截止申报日期止,共收到**市绿****公司、惠****公司、******公司、**众原****公司、**市致远****公司等5家企业提交申报材料,经组织专家对各申报单位进行核查及资料评审,根据评审结果,项目承担单位及承担有机肥生产数量如下:**众原****公司承担有机肥生产数量1.13万吨,拟安排财政资金264.42万元;**市绿****公司承担有机肥生产数量1万吨,拟安排财政资金234万元;惠****公司承担有机肥生产数量1万吨,拟安排财政资金234万元;******公司承担有机肥生产数量4000吨,拟安排财政资金93.6万元;**市致远****公司承担有机肥生产数量4000吨,拟安排财政资金93.6万元。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8日至12月12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我局种植业与农田建设管理股反映(联系电话:0752-****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