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4********5893915 | 建设单位法人:吴英姿 |
| 王晟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东**区 |
| **省**市东**区**大道1259号 |
| **丹**白果树110kV输变电工程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61-输变电工程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420-D4420-电力供应 |
| 建设地点: | **省**市丹**市 |
| 经度:111.51491,111.47343 纬度: 32.50121,32.50309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7-28 |
| 十环函〔2023〕62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6685.92 |
| 72.5 | 运营单位名称:********公司 |
| 914********782345L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集团****设计院有限公司 |
| 914********5634079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914********648285J | 竣工时间:2024-12-29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11-07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12-05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n/html/main/col1000/2025-11/07/202********400****84227_1.html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白果树110kV变电站**工程 **白果树110kV****电站,本期**主变2×50MVA,电压等级110kV/10kV;本期**110kV出线4回,分别至潘家岩110kV变电站、水都110kV变电站各2回;10kV出线24回;**低压无功补偿装置本期2×(4.8+3.6)Mvar。 (2)潘家岩110kV变电站110kV间隔改造工程 将潘家岩110kV变电站内110kV白果树I回、II回出线间隔内原LGJ-300/25设备连接导引线更换为2×LGJ-240/30型,拆除110kV旁路隔离开关2组,新增线路电压互感器6台。 (3)潘都I回、II回π进白果树变110kV线路工程 将潘都I回、II回π进白果树110kV变电站,**110kV双回双挂角钢塔线路0.85km,**110kV单回角钢塔线路4.3km,其中:①**潘家岩-白果树I、II回线路双回路段长度0.5km;②**白果树-水都I回、II回线路双回路段长度0.35km;③**潘家岩-白果树I回线路单回路段长度3.8km;④**潘家岩-白果树II回线路单回段长度0.35km;⑤**白果树-水都II回线路单回路长度0.15km。拆除原110kV潘都I回、II回线路0.8km,双回路塔基6基,双回路直线塔1基;本线路工程共**杆塔30基,其中单回路直线塔9基,单回路转角塔12基,双回路转角塔9基 | 实际建设情况:(1)白果树110kV变电站**工程 **白果树110kV****电站,本期**主变2×50MVA(2#、3#主变),电压等级110kV/10kV;本期**110kV出线4回,分别至潘家岩110kV变电站、水都110kV变电站各2回;10kV出线24回;每台主变10kV侧装设1×(4.8+3.6)Mvar并联电容器组。 (2)潘家岩110kV变电站110kV间隔改造工程 将潘家岩110kV变电站内110kV白果树I回、II回出线间隔内原LGJ-300/25设备连接导引线更换为2×LGJ-240/30型,拆除原间隔内110kV旁路隔离开关2组,新增线路电压互感器6台。 (3)潘都I回、II回π进白果树变110kV线路工程 将潘都I回、II回π进白果树110kV变电站,形成潘家岩-白果树I回线路、潘家岩-白果树II回线路、白果树-水都I回线路和白果树-水都II回线路4条线路,**110kV双回双挂角钢塔线路0.831km,**110kV单回角钢塔线路3.947km,其中:①**潘家岩-白果树I、II回线路双回路段长度0.491km;②**白果树-水都I回、II回线路双回路段长度0.34km;③**潘家岩-白果树I回线路单回路段长度3.665km;④**潘家岩-白果树II回线路单回段长度0.229km;⑤**白果树-水都II回线路单回路长度0.053km。拆除原110kV潘都I回、II回线路1.029km,拆除双回路杆塔共7基。本线路工程共**杆塔26基,其中单回路直线塔11基,单回耐张塔7基,双回直线塔8基。运行名称为“110kV潘果I、II回线”、“110kV果都I、II回线”。 |
| 变电站的主变数量、位置未发生变化,由于输电线路在实际建设中局部采取高塔跨越,并加大档位距离,线路路径走向得到优化调整,所以本工程**输电线路实际建成长度比环评阶段减少了0.372km,塔基数减少了4基。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电力供应 | 实际建设情况:电力供应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①制定并落实环境风险防控措施。**白果树110kV变电站内设置有效容积30m3事故油池一座,主变压器下设置储油坑,并通过排油管与总事故油池相连,主变压器事故状态下的含油废水流入事故油池,防止变压器油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 ②落实运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运营期间落实电磁环境防护措施,加强线路巡查和检查,确保工程周边电磁环境达到《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规定的相应限值要求、声环境质量达到相应标准。 ③强化公众参与机制。项目在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加强与公众的沟通及相关解释工作,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④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你单位应当按照环境信息公开有关规定,主动公开建设项目环境信息接受社会监督。项目建成后,你单位应当按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有关规定,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 | 实际建设情况:①制定并落实了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本****电站最大单台主变油重为13.03t(折合体积约为14.56m3),事故油池有效容积为30m3,可满足单台主变事故状态下100%排油的需求。 ②落实了运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根据验收监测结果,本工程周边电磁环境达到《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规定的相应限值要求、声环境质量达到相应标准。 ③强化了公众参与机制。项目在施工和运营过程中,与公众积极进行了沟通及相关解释工作,公众未提出环境问题。 ④建设单位已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按规定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1 | 制定并落实环境风险防控措施。**白果树110kV变电站内设置有效容积30m3事故油池一座,主变压器下设置储油坑,并通过排油管与总事故油池相连,主变压器事故状态下的含油废水流入事故油池,防止变压器油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 | 制定并落实了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本****电站最大单台主变油重为13.03t(折合体积约为14.56m3),事故油池有效容积为30m3,可满足单台主变事故状态下100%排油的需求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①制定并落实环境风险防控措施。**白果树110kV变电站内设置有效容积30m3事故油池一座,主变压器下设置储油坑,并通过排油管与总事故油池相连,主变压器事故状态下的含油废水流入事故油池,防止变压器油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 ②落实运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运营期间落实电磁环境防护措施,加强线路巡查和检查,确保工程周边电磁环境达到《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规定的相应限值要求、声环境质量达到相应标准。 ③强化公众参与机制。项目在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加强与公众的沟通及相关解释工作,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④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你单位应当按照环境信息公开有关规定,主动公开建设项目环境信息接受社会监督。项目建成后,你单位应当按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有关规定,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①制定并落实了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本****电站最大单台主变油重为13.03t(折合体积约为14.56m3),事故油池有效容积为30m3,可满足单台主变事故状态下100%排油的需求。 ②落实了运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根据验收监测结果,本工程周边电磁环境达到《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规定的相应限值要求、声环境质量达到相应标准。 ③强化了公众参与机制。项目在施工和运营过程中,与公众积极进行了沟通及相关解释工作,公众未提出环境问题。 ④建设单位已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按规定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