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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2********1233052 | 建设单位法人:王忠文 |
| 牛璐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 **市惠工路1250号 |
| **铁路枢纽西环线工程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32-**、增建铁路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G53-G53-铁路运输业 |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省**市**区,**省**市**区,**省**市**区 |
| 经度:126.48397,126.54473 纬度: 43.73483,43.96486 | ****机关:****生态环境厅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14-06-16 |
| 吉环审字〔2014〕106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217651.74 |
| 14983.13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2********1233052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912********1233052 | 验收监测单位:**省****公司 |
| ****700MA17RY2C6D | 竣工时间:2024-09-30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11-10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12-08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51110GYnbx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双线。共涉及**、改建车站6个,其中马相屯站、哈达湾站、**站、九站、棋盘站、新九站为既有站,南三道站为**站。**线路所3个,分别为**村、道西村、**。正线全长40.902km(其中双线27.247km,单线13.655km)。正线全线长度40.902km,桥梁总计4690.9延米,占比114.69延米/km;联络线全线长度14.796km,桥梁总计859.54延米,占比58.09延米/km。 | 实际建设情况:双线。共**、改建车站7个,其中为马相屯站、哈达湾站、新九站、棋盘站为既有站,另外关闭既有九站站。欢喜站、大绥河站、南三道站为**站。**线路所2个,分别为**、**联络线。实际修建正线长度38.541km。正线桥梁总长度4.445km/10座,桥梁占线路正线长度的10.87%。 |
| 取消1个既有站、1个线路所,新增两个会让站,车站数量不变。正线长度缩短。桥梁改路基长度245.9m,占线路长度的0.6%。正线长度缩短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全线采用有砟轨道。正线运行速度120km/h。近期:马相屯~南三道36对/日,南三道~**线路所22对/日;远期:马相屯~南三道39对/日,南三道~**线路所23对/日。牵引质量:2500-5000t。客货共线。****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生态敏感区。经过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的路段均为地上线。 | 实际建设情况:全线采用有砟轨道。正线运行速度120km/h。近期:马相屯~南三道36对/日,南三道~**线路所22对/日;远期:马相屯~南三道39对/日,南三道~**线路所23对/日。牵引质量5000t。****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生态敏感区。经过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的路段均为地上线。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不涉及野生动物迁徙通道功能和水源涵养功能的桥梁。 | 实际建设情况:不涉及野生动物迁徙通道功能和水源涵养功能的桥梁。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639 | 0.639 | 0 | 0 | 0.639 | 0.639 | |
| 0 | 1.598 | 1.598 | 0 | 0 | 1.598 | 1.598 | |
| 0 | 0.128 | 0.128 | 0 | 0 | 0.128 | 0.128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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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化粪池、隔油池、0.5m3/h CMBR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 |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0****处理厂协议 | 欢喜站、大绥河站、南三道站:均设置化粪池、隔油池、CMBR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新九站:化粪池、隔油池 | 根据监测数据可知,各站均能实现达标排放 |
| 1 | 声屏障、隔声窗、阻尼钢轨 | 新****中心线30m处执行《铁路边界噪声限值及其测量方法》(GB12525-90)修改方案表2限值,即昼间70dB(A)、夜间60dB(A)。 既****中心线30m处铁路噪声执行《铁路边界噪声限值及其测量方法》(GB12525-90)修改方案表1限值,即昼间70dB(A)、夜间70dB(A)。 | 声屏障18处,共7487延米;隔声窗40处,共3644.09平米;阻尼11处2600延米;功能置换2处6户 | 根据验收监测可知,各处噪声均能实现达标排放 |
| 1 | 本工程建成运营后,产生****车站生活垃圾及旅客列车生活垃圾。通过采取垃圾定点投放、及时回收、集中处置、加强车站垃圾排放的管理力度等措施,虽然本线的施工和运营会引起铁路沿线,****车站附近的固体废物量有一定的增加,但在采取措施并严格落实上述制度后,将固体废物纳入市政垃圾处理系统或者综合利用后,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 ****车站及列车产生的生活垃圾分别投放至主要站点的垃圾转运站,后交由环卫部卫部门统一处理;隔油池产生废油,待运行一段时间之后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符合验收要求。 |
| 1 | 做好水土保持等生态保护工作。选线时结合地**市发展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尽量避绕基本农田保护区和国家重点公益林区,取土场不得占用基本农田,产生的弃渣尽可能综合利用,取土场和临时堆场施工后须及时恢复生态环境,补偿植被量不得少于破坏数量。对线路占用的林地须征得林业主管部门同意。 工程部分路段穿越猴石山遗址和长蛇山遗址两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须按吉文物发[2013]162号文件要求,不得破坏文物遗址的本体及环境风貌。 | 选线时已尽量避绕基本农田保护区和国家重点公益林区,取土场未占用基本农田,产生的弃渣尽可能综合利用,取土场和临时堆场施工后已完成生态环境恢复工作,补偿植被量不少于破坏数量。对线路占用的林地已征得林业主管部门同意。工程部分路段穿越猴石山遗址和长蛇山遗址两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均按吉文物发[2013]162号文件要求,未破坏文物遗址的本体及环境风貌。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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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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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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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做好水土保持等生态保护工作。选线时结合地**市发展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尽量避绕基本农田保护区和国家重点公益林区,取土场不得占用基本农田,产生的弃渣尽可能综合利用,取土场和临时堆场施工后须及时恢复生态环境,补偿植被量不得少于破坏数量。对线路占用的林地须征得林业主管部门同意。工程部分路段穿越猴石山遗址和长蛇山遗址两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须按吉文物发[2013]162号文件要求,不得破坏文物遗址的本体及环境风貌。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1)初步设计中优化了线路走向,对沿线的农田及居民区进行有效避让,减少占用基本农田及拆迁数量。(2)工程在实施过程中已采取严格的生态保护措施,贯彻“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开发与保护并重的原则;全线路优化了土石方调配工作,尽可能减少了临时占地面积,并对占地及时进行了植被恢复,也加强了对动植物**的保护。(3)取土场等大临占地临时建筑物和硬化地面已经拆除清理,土地平整后复耕或植被恢复措施已落实。(4)永久占用林地已****草原局出具的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林批许准[2021]762号)。(5)临时占用林地已****草原局出具的临时使用林地的行政许可决定书(林批许准[2023]557号)。(6)工程部分路段穿越猴石山遗址和长蛇山遗址两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已按吉文物发[2013]162号文件要求施工,施工过程中未发现古文化遗存迹象,未破坏文物遗址的本体及环境风貌。经调查,工程落实了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工程和设施,生态恢复情况较好,未对区域生态系统造成较大的不利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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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环评阶段全线需进行功能置换房屋18处46户,其中17处44户属于本次验收范围,马相屯1处2户不在本次验收范围内。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施工图设计阶段,经与线路专业核对,工程拆迁统计中已对**线路范围以及既有线改造一侧范围考虑了30m范围内拆迁数量。目前15处38户均在工程占地30m范围内,已拆除完毕,剩余2处6****政府签订功能置换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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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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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