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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127MAEBDJLJ48 | 建设单位法人:万苏月 |
| 刘瑞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 **省**市**县云****基地****社区职****中心4栋负一层1-18号-07 |
| **县职教**共享储能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61-输变电工程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420-D4420-电力供应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省**市**县科教文化产业园片区长松园1号**侧,220kV****电站西侧 |
| 经度:102.94739 纬度: 25.26898 | ****机关:****环境局**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06-12 |
| 嵩生环复〔2025〕43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38400 |
| 312 | 运营单位名称:**** |
| ****0127MAEBDJLJ48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沧海****公司 |
| ****2901MAC40C2X8P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915********2261590 | 竣工时间:2025-09-15 |
| 2025-09-15 | 调试结束时间:2026-09-15 |
| 2025-11-03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12-01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483333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电站建设规模为120MW/240MWh,采用“磷酸铁锂”技术路线,储能系统由24套5.5MW/10.06MWh储能系统预制舱组成,升压至35kV后在站内汇集至35kV母线,储能电站配套建设一座220kV升压站;**2回220kV送出线路π接**山农光互补项目220kV升压站-220kV向荣(杨林)变,线路起于220kV储能电站,止于220kV**山光伏至向荣变线路N63塔接口点,采用双回电缆敷设,线路路径长2×0.28km,沿用双回路塔1基,本工程在占地范围内建设电缆沟,敷设220kV双回电缆。 | 实际建设情况:****电站建设规模为120MW/240MWh,采用“磷酸铁锂”技术路线,储能系统由24套5.5MW/10.06MWh储能系统预制舱组成,升压至35kV后在站内汇集至35kV母线,储能电站配套建设一座220kV升压站;**2回220kV送出线路π接**山农光互补项目220kV升压站-220kV向荣(杨林)变,线路起于220kV储能电站,止于220kV**山光伏至向荣变线路N63塔接口点,采用双回电缆敷设,线路路径长2×0.28km,沿用双回路塔1基,本工程在占地范围内建设电缆沟,敷设220kV双回电缆。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电站施工工序主要为土地平整、基础施工、建筑工程施工、电气设备安装施工等。本项目运营期工艺为传输及储存电能,变电和送电的过程中只存在电压的变化和电流的传输现象。 | 实际建设情况:****电站施工工序主要为土地平整、基础施工、建筑工程施工、电气设备安装施工等。本项目运营期工艺为传输及储存电能,变电和送电的过程中只存在电压的变化和电流的传输现象。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危险废物暂存间建筑面积35.1平方米,位于北站区。绿化面积3516.64平方米。消防水房、化粪池(容积为4m3),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规模0.5m3/h),位于北站区。项目总投资384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16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为0.82%。 | 实际建设情况:危险废物暂存间建筑面积5.85m2,位于南站区。绿化面积3180.98m2。消防水房、化粪池(容积为4m3),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规模0.5m3/h),位于南站区。项目实际投资38400万元,实际环保投资为312万元,占总投资的0.82%。 |
| 项目绿化面积减少至3180.98m2,变化原因为平面布局优化。绿化用水量为9.54m3/d,2051.1m3/a(非雨天以215天计)。绿化用水优****处理站达标尾水。本项目运营期工作人员4人,污水产生量为0.32m3/d,116.8m3/a。经尾水收集池调节后,****处理站达标尾水可全部回用于绿化,不外排。因此项目绿化面积的减少不会影响环评中污水处理后回用于绿化的结论,不构成重大变动。(2)危险废物暂存间建筑面积减少29.52m2,位置由项目北站区储能单元南侧变为项目南站区西北侧。原因:平面布局优化,环评阶段主变压器事故油经事故油池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验收阶段主变压器事故油经事故油池收集后直接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不在项目内贮存。已建危险废物暂存间(占地面积5.85m2)主要用于暂存废铅蓄电池,产生量2.88t/次,危险废物暂存间能够满足废铅蓄电池的暂存需求。上述变化不会导致环境污染的加重,反而能够减少危险废物在项目贮存时发生泄漏的风险,在一定程度上减少项目发生环境风险事件的概率。危险废物暂存间的位置由北站区变至南站区,不会影响项目危险废物的处置。不构成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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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化粪池、****处理站 |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表1城市杂用水水质基本控制项目及限值中的“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消防、建筑施工”标准 | 化粪池1座,容积4立方米。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1座,处理规模0.5立方米每小时。 | 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进口、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出口,共2个监测点。监测指标:pH(无量纲)、色度(铂钴色度单位)、嗅、浊度(NTU)、BOD5、氨氮、LAS、溶解性总固体、溶解氧、总氯、大肠埃希氏菌。 |
| 1 | 优化布局,减振装置。 | 项目在长松园1号路一侧30m范围内厂界(北站区北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其余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 主变压器布置在北站区中间位置,设置一套减振装置;各设备上的电动机、风机、水泵、变压器等主要噪声、****制造厂家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噪声、振动标准的设备;南站区建设消防水箱及水泵房1座,水泵采取基础减震、室内隔声等措施。 | 昼间、夜间连续等效A声级 |
| 1 | 建设一个集油坑(容积为60m3)和一座主变压器事故油池(容积为76.8m3),满足单台主变变压器油总容积容量。事故时事故变压器油经主变下方集油坑通过排油管道导排至事故油池,不外排。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 610-2016)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相关要求,对排油管道、集油坑、事故油池进行重点防渗处理,防渗要求为: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0×10-7cm/s;或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相关要求。 储能电池为预制集装箱式布置,磷酸铁锂电池布置于集装箱,单套集装箱中磷酸铁锂电池重约670kg,磷酸铁锂电池采用六氟磷酸锂电解质,添加阻燃添加剂和防爆添加剂。集装箱下部设有储能电池坑,容积约80m3,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 610-2016)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相关要求进行重点防渗处理,防渗要求为: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0×10-7cm/s;或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相关要求。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 610-2016)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相关要求,对危废暂存间进行重点防渗处理,防渗要求为: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0×10-7cm/s;或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相关要求。 | 建设一个集油坑(容积为60m3)和一座主变压器事故油池(容积为76.8m3),满足单台主变变压器油总容积容量。事故时事故变压器油经主变下方集油坑通过排油管道导排至事故油池,不外排。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 610-2016)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相关要求,对排油管道、集油坑、事故油池进行重点防渗处理,防渗要求为: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0×10-7cm/s;或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相关要求。 储能电池为预制集装箱式布置,磷酸铁锂电池布置于集装箱,单套集装箱中磷酸铁锂电池重约670kg,磷酸铁锂电池采用六氟磷酸锂电解质,添加阻燃添加剂和防爆添加剂。集装箱下部设有储能电池坑,容积约80m3,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 610-2016)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相关要求进行重点防渗处理,防渗要求为: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0×10-7cm/s;或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相关要求。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 610-2016)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相关要求,对危废暂存间进行重点防渗处理,防渗要求为: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0×10-7cm/s;或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相关要求。 |
| 1 | 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定期清运至当地生活垃圾处理系统处理。本项目储能区设备检修时,产生的废弃磷酸铁锂电池等设备配件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当磷酸铁锂电池需要更换时,将提前通知供应商,不在站内暂存和拆解,直接由供应商进行回收。设置一间建筑面积为35.1m2的危废暂存间(单层框架结构),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置。危险废物收集、暂存、转运需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 | 设置2个生活垃圾桶,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清运至当地生活垃圾处理系统处理。本项目储能区设备检修时,产生的废弃磷酸铁锂电池等设备配件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当磷酸铁锂电池需要更换时,将提前通知供应商,不在站内暂存和拆解,直接由供应商进行回收。购置一间成品危险废物暂存间,建筑面积5.85m2,高度3.8m。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置。危废暂存间位置较环评报告发生变化,由项目北站区储能单元南侧变为项目南站区西北侧。 |
| 1 | 在北站区主变、储能区等周围、南站区储能区周围种植绿化,面积为3516.64m2。 | 在北站区主变、储能区等周围、南站区储能区周围种植绿化,面积为3180.98m2。 |
| 1 | 建设一个集油坑(容积为60m3)和一座主变压器事故油池(容积为76.8m3),满足单台主变变压器油总容积容量。事故时事故变压器油经主变下方集油坑通过排油管道导排至事故油池,不外排。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 610-2016)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相关要求,对排油管道、集油坑、事故油池进行重点防渗处理,防渗要求为: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0×10-7cm/s;或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相关要求。 储能电池为预制集装箱式布置,磷酸铁锂电池布置于集装箱,单套集装箱中磷酸铁锂电池重约670kg,磷酸铁锂电池采用六氟磷酸锂电解质,添加阻燃添加剂和防爆添加剂。集装箱下部设有储能电池坑,容积约80m3,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 610-2016)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相关要求进行重点防渗处理,防渗要求为: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0×10-7cm/s;或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相关要求。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 610-2016)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相关要求,对危废暂存间进行重点防渗处理,防渗要求为: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0×10-7cm/s;或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相关要求。 | 建设一个集油坑(容积为60m3)和一座主变压器事故油池(容积为76.8m3),满足单台主变变压器油总容积容量。事故时事故变压器油经主变下方集油坑通过排油管道导排至事故油池,不外排。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 610-2016)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相关要求,对排油管道、集油坑、事故油池进行重点防渗处理,防渗要求为: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0×10-7cm/s;或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相关要求。 储能电池为预制集装箱式布置,磷酸铁锂电池布置于集装箱,单套集装箱中磷酸铁锂电池重约670kg,磷酸铁锂电池采用六氟磷酸锂电解质,添加阻燃添加剂和防爆添加剂。集装箱下部设有储能电池坑,容积约80m3,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 610-2016)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相关要求进行重点防渗处理,防渗要求为: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0×10-7cm/s;或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相关要求。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 610-2016)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相关要求,对危废暂存间进行重点防渗处理,防渗要求为: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0×10-7cm/s;或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相关要求。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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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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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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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北站区主变、储能区等周围、南站区储能区周围种植绿化,面积为3516.64m2。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在北站区主变、储能区等周围、南站区储能区周围种植绿化,面积为3180.98m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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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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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强化对设备检修维护人员的生态保护意识教育,加强管理,禁止滥采滥伐和捕猎野生动物,避免因此导致周边自然植被破坏和野生动物的影响; 定期对储能站生态保护和防护措施及设施进行检查,跟踪生态保护与恢复效果,以便及时采取后续措施。防治水污染、大气污染、噪声污染和固体污染物的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项目应严格落实电磁环境保护措施。项目工频电场、工频磁感应强度应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公众曝露控制限制的要求,即工频电场强度小于4000V/m,工频磁感应强度小于100μT。在通过耕地、园地、道路等场所时,应确保架空输电线路线下的工频电场强度小于10KV/m,且应设置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报告表》应作为环境保护设计、建设及运行管理的依据,项目须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环保设施须严格按环保“三同时”的要求进行。 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项目实际排污之前,依法申领排污许可证,未取得排污许可证不得排放污染物。 项目竣工后,应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组织环保“三同时”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运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向我局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自本批复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已强化对设备检修维护人员的生态保护意识教育,已加强管理,禁止施工人员滥采滥伐和捕猎野生动物,施工期未出现破坏周边自然植被捕猎野生动物的情形。 后续运营期,建设单位将定期对储能站生态保护和防护措施及设施进行检查,跟踪生态保护与恢复效果,以便及时采取后续措施。已落实防治水污染、大气污染、噪声污染和固体污染物的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建设单位已严格落实电磁环境保护措施。根据检测结果,项目工频电场、工频磁感应强度应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公众曝露控制限制的要求,即工频电场强度小于4000V/m,工频磁感应强度小于100μT。在通过耕地、园地、道路等场所时,架空输电线路线下的工频电场强度小于10KV/m,且设置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报告表》作为环境保护设计、建设及运行管理的依据,项目已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环保设施严格按环保“三同时”的要求进行。 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项目不需要申请排污许可证。 项目竣工后,已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组织环保“三同时”竣工验收。经调查,项目施工期没有监督检查及环保投诉。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未发生重大变动。 本项目自本批复之后即开工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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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