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2026年**片区沿街道路保洁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2月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文件标书代写
更正内容:
原公告内容:
1、附:最低工资标准、社保及公积金相关规定
下表为目前**市最低工资标准、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相关规定,作为测算报价和分析报价合理性的参考(供应商投标期间执行最新规定,由供应商自行查询)。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不得低于省级人社部门现行文件规定,公积金缴存基数不得低于本市关于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相关规定。法律法规或政策文件有更新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表1:最低工资标准、社会保险及公积金(参考)
序号 名称 计算公式 金额(元/月) 备注
1 最低工资标准 / 2490
2 社保单位计提费用 缴费基数(≥4879)*缴费比例(≥24.7%) ≥1205.113
3 公积金单位计提费用 缴存基数(≥2490)*缴存比例(≥5%) ≥124.5
4 公积金个人计提费用 缴存基数(≥2490)*缴存比例(≥5%) ≥124.5 最低工资不包含劳动者按下限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用人单位按规定另行支付。
表2:社会保险最低缴费比例(参考)
序号 险种 单位缴纳比例 个人缴纳比例及金额
1 养老保险 16% 8%
2 医疗保险 7% 2%
3 工伤保险 0.4% /
4 失业保险 0.5% 0.5%
5 生育保险 0.8% /
6 大病医疗救助 / 10元/月
注意:
供应商用工人员工资应符合**市现行法规要求,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成交人应为本项目员工缴纳规定的各项社会保险并不低于最低缴费标准。(截止目前,**市最低工资标准为2490元/月,社保单位计提费用为4879(基数)*24.7%=1205.113元/月。如行政主管部门出台新政策,以行政主管部门规定为准。)如未按照本要求执行,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
现更正内容:
附:最低工资标准、社保及公积金相关规定
依据《****保障厅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苏人社规〔2023〕4 号)、《关于2023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暂行标准的通知》(苏人社发〔2023〕3 号)、《关于调整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 (宁金管规〔2023〕3号)、《****保障厅 省财政厅 ****保障局 省税务局关于发布2025年度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通知》等文件,下表为目前**市最低工资标准、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相关规定,作为测算报价和分析报价合理性的参考。法律法规或政策文件有更新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表1:最低工资标准、社会保险及公积金(参考)
序号 名称 计算公式 金额(元/月) 备注
1 最低工资标准 / 2490
2 社保单位计提费用 缴费基数(≥4952)*缴费比例(≥24.7%) ≥1223.144
3 公积金单位计提费用 缴存基数(≥2490)*缴存比例(≥5%) ≥124.5
4 公积金个人计提费用 缴存基数(≥2490)*缴存比例(≥5%) ≥124.5 最低工资不包含劳动者按下限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用人单位按规定另行支付。
表2:社会保险最低缴费比例(参考)
序号 险种 单位缴纳比例 个人缴纳比例及金额
1 养老保险 16% 8%
2 医疗保险 7% 2%
3 工伤保险 0.4% /
4 失业保险 0.5% 0.5%
5 生育保险 0.8% /
6 大病医疗救助 / 10元/月
注意:
供应商用工人员工资应符合**市现行法规要求,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成交人应为本项目员工缴纳规定的各项社会保险并不低于最低缴费标准。(截止目前,**市最低工资标准为2490元/月,社保单位计提费用为4952(基数)*24.7%=1223.144元/月。如行政主管部门出台新政策,以行政主管部门规定为准。)如未按照本要求执行,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
地址:**市**区西善桥北路68号
联系人: 徐小飞
联系方式:173****604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花神大道23号1号楼西4F408室
联系方式:025-****315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 话:025-****3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