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12月8日拟作出的安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安阳县城镇生活污水治理建设项目(辛村镇)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示

审批
河南-安阳-安阳县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08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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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12月8日拟作出的******县城镇生活污水治理建设项目(辛村镇)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示

时间:2025-12-08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8日-2025年12月12日。电话:0372-****672 电子信箱:****@126.com。通讯地址:****环境局****分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股。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及环评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县城镇生活污水治理建设项目(辛村镇)

**省安****政府所在地郝伍级村

建设单位:****

评价单位:******公司

****处理厂1座,采用A/A/0+MBR工艺,总用地约为2741平方米。处理规模3000m3/d。

1. 施工期

(1)废气:施工期主要产生施工扬尘污染、施工车辆机械尾气污染、焊接烟尘污染等。为最大程度的降低扬尘对周围环境和居民生活、工作的污染程度,保护项目区周边大气环境,根据《河****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市2024—2025年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暨综合指数“退后十”攻坚行动方案》(安环委〔2024〕3号)中的相关规定,施工单位采取严格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2)废水:施工期污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车辆冲洗废水和施工废水;施工废水成份主要为SS。项目在施工工地应设置临时沉淀池,使施工废水中悬浮物尽可能降低,经沉淀后的施工废水全部回用于施工或洒水降尘。洗手废水直接泼洒场地抑尘。

(3)噪声:施工设备产生的机械噪声、施工车辆运输噪声和设备安装调试噪声;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施工规范加以控制,对环境噪声污染严重的落后施工车辆和施工方式实行淘汰制度,并于施工前在厂界建设围墙,合理安排施工车辆作业区域,尽量使施工车辆在建设厂区中部区域运行,加强施工人员的管理,做到文明施工,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经过上述防治措施,施工期间产生的噪声能够达到国家《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中标准限值要求(昼间≤70dB(A))。

(4)固废:建设施工过程中会产生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固体废物。对施工建筑垃圾进行分类回收,其中钢筋头、废铁、废木板等边角料可将其出售;施工期产生的碎砖头等建筑垃圾可用于回填或外运至指定的垃圾处置场进行处理;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应设置临时垃圾箱(筒)收集,并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经采取以上措施,施工期固废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2. 营运期

(1)大气环境

项目污水调节池、生化处理单元、污泥池等产臭单元全部设置为封闭结构,上部接引风管,通过恶臭处理设施风机产生负压,处理风量与产臭单元空间体积匹配,确保废气全部收集;恶臭气体采用高能离子除臭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外排,各污染物排放浓度均可以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无组织排放的恶臭污染物厂界处满足《****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相等要求。

(2)水环境

****处理厂采用成熟的“A/A/0+MBR工艺”工艺处理镇区生活污水,处理能力满足要求,经计算,出水各污染物指标满足《****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同时满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标准以及《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标准。排放水量相对较小,距离控制断面有一定距离,控制断面不在混合区范围,污水处理厂排水水量较小,关心断面预测至均达标均满足安全余量要求。区域地表水环境达标,且在逐年改善中。不涉及水体环境敏感目标,根据预测本项目地表水假定的3个情景中,除事故情形外均能满足地表水功能水体标准要求,均满足安全余量要求。随着**市水污染防治攻坚工作持续开展,河流清洁行动扎实推进,区域地表水环境质量从源头进一步改善。

(3)声环境

本项目噪声来源主要是各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机械噪声。经声源强度一般在75~90dB(A)。经过设备减振、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4) 固体废物

污水处理厂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来自污水处理系统排放的格栅渣、污泥、化验废液;职工生活垃圾等。

栅渣运至**市垃圾焚烧厂处置;污泥在污泥池暂存后进入脱水机房脱水至污泥含水率60%以下后运至**市垃圾焚烧厂处置;化验废液由专用收集桶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妥善处置;生活垃圾由垃圾桶收集,定期交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5)地下水及土壤

本项目建成后,可以改善区域生活污水无收集处理措施,自然下渗的现状,因此会进一步改善区域地下水环境质量,项目需严格禁止工业****处理站进行处理,****处理厂运行工况,保证污水处理系统正常运行,出水水质稳定达标,在加强管理,严格操作,减少废物的排放量,防止污染物的跑、冒、滴、漏。将大大减小由于进厂输送管线及工程各类构筑物的污水渗漏等问题对地下水的污染概率。

本项目废水来自于生活污水,不含重金属、持久性有机物及石油烃类废物,主要污染因子为化学需氧量和氨氮等,低浓度的污水可作为农业灌溉使用,因此对土壤的影响极小,若利用适当则可增加土壤肥力,形成有利影响。但若长期泄漏且泄漏量大,则可能造成土壤和地下水的污染,因此评价要求建设单位定期对各池体防渗层进行全面检查,若发现渗漏及时控制修补,尽可能减少废水下渗。

(6)风险

本项目不涉及风险物质,环境风险潜势为I,针对项目运行过程中存在的因来水水质波动冲击、设备故障、污泥膨胀、操作不当等导致的废水事故排放及污水处理药剂的泄漏风险,评价提出了严格的控制要求,在项目施工建设和日常运行管理过程,严格控制按照相应规范进行控制和管理,将会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废水事故排放风险。因此,评价认为项目在严格落实环境影响评价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预案的基础上,从环境保护的角度,项目建设的环境风险可接受。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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