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汀县人民检察院防火墙、照相机、无人机、双屏访客机及12309检察服务中心安检门采购项目成交公告(包1)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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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 结果公告 ****防火墙、照相机、无人机、双屏访客机及12309****中心安检门采购项目成交公告(包1)
****防火墙、照相机、无人机、双屏访客机及12309****中心安检门采购项目成交公告(包1)

类别:政府采购/结果公告 时间:2025-12-04 18:21:43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防火墙、照相机、无人机、双屏访客机及12309****中心安检门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区北城闽西交易城滨河路东九街2-26号101D

中标(成交)金额:214132(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1

序号

供应商名称

采购标的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元)

金额(元)

1

****

防火墙

天融信

NGFW4000-UF

1台

120000

120000

2

照相机

索尼

ILCE-7M3+FE 24-105mm F4 G

OSS

2台

19150

38300

3

无人机

大疆

DJI Matrice

4T

1架

47972

47972

4

双屏访客机

云神盾

SDV-18

1台

7860

7860

五、评审专家名单:

黄衍宁、沈元兴、黄阿梅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①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支付,以合同包成交金额为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取。具体按以下标准:100万元以下1.5%;100-500万元1.1%。不足肆仟元按肆仟元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在成交人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一次性缴清。②招标代理服务费缴交账户名称:********公司;账号:14100 20109 90021 8651;开户银行:****银行****公司**支行。

本项目包1代理费总金额:4000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合同包1各供应商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均通过。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联系地址:**省**市**县**镇黄田背二路126号

联系方式:刘先生 0597-****1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联系地址:**县腾飞一路11-24号三楼

联系方式:吴春花 兰艳芳 0597-****810

****

2025年12月04日

资格预审
招标进度跟踪
2025-12-08
中标通知
长汀县人民检察院防火墙、照相机、无人机、双屏访客机及12309检察服务中心安检门采购项目成交公告(包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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