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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和《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局组织专家对《遵****储备站及综合利用项目供气管道工程临时用地(**区段)》等2个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了论证审查。现将拟同意通过的方案和专家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任何单位、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与耕地保护监督科联系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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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8日
附件:1.(公示)遵****储备站及综合利用项目供气管道工程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区段).pdf
2.(公示)遵****储备站及综合利用项目供气管道工程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区段).pdf
3.(25-42)土地复垦方案专家组审查意见表(遵****储备站及综合利用项目供气管道工程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区段)).pdf
4.(25-43)土地复垦方案专家组审查意见表(遵****储备站及综合利用项目供气管道工程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区段)).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