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年产5万吨无碱玻璃纤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行政审批股。公示期为2025年12月08日-2025年12月12日。
电话:0394-****979
通讯地址:****中心****环境局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环境影响评 价机构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 1 | ****年产5万吨无碱玻璃纤维建设项目 | **省**市**县双楼乡小赵行政村村室西100米28号 | **** | 项目为**项目,利用原项目租赁土地及生产车间,总用地约1800m2,生产车间建筑面积约1200m2,项目建成后年生产5万吨无碱玻璃纤维。主要生产工艺为:原料(废旧玻璃)—破碎—清洗—熔融—拉丝一合线—成品。 | **嘉和****公司 | 一、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破碎工序二次封闭并在破碎机上方设置集气罩,连接风机管道进行废气收集,收集后的废气经1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废气经收集后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1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项目浸润剂配制工序二次封闭并设置负压集气装置、拉丝工序在密闭车间内操作并设置集气罩,连接风机管道进行废气收集,收集后的废气经1套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废气经收集后采用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后经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可以满足《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3-2022)、《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环办大气函[2020]340号)中玻璃纤维企业绩效A级企业指标、《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相关要求。 二、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于附近农田施肥,冷却循环水循环利用定期补充,清洗废水经三级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项目废水不外排。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为设备产生的噪声,经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贡献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 (1)生活垃圾:垃圾桶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理; (2)一般固废:**1座10m2一般固废暂存间,分别收集后储存在一般固废暂存间内,废包装袋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外售处理;不合格产品经破碎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一般固废暂存间按要求进行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措施 (3)危废:**1座10m2危废暂存间,危险废物采用密闭容器分类收集后交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按要求设“四防”: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危险废物暂存间废气通过管道引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DA002排气筒排放。 | 无 |
关于2025年12月08日拟对****年产5万吨无碱玻璃纤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