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卡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85000吨宠物食品项目

审批
山东-青岛-城阳区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08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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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公示
项目名称: ****年产85000吨宠物食品项目
建设地点: ****社区练达路以西、规划二号路以北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公司
公示时间: 2025年12月08日 至 2025年12月12日
项目概况: 项目占地面积19665m2,建筑面积约34000m2,建设生产车间1座,投产后预计年产宠物食品85000吨,其中:膨化干粮30000吨、烘焙干粮15000吨、宠物湿粮40000吨。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项目在建设和运营期内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和固废可能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行过程中要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并做好以下工作:(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配料仓、混合机、粉碎机及传输设备均密闭相连,产生的粉尘经设备顶部的集气管道收集,与经集气罩收集的投料粉尘,一起通过设备自带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膨化机、喷涂机、斩拌机、烘烤机、蒸煮锅等设备均密闭,臭气通过设备顶部的管道收集,烘烤机、蒸煮锅产生的臭气先经冷凝后再与膨化机、喷涂机、斩拌机产生的臭气一并收集。上述含尘废气与臭气一起通过二级水喷淋(配套除雾器)+微波光氧除臭处理后,尾气通过1支26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标准,排放速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2台天然气直燃带式环流烘烤机境外配备低氮燃烧装置,燃烧废气通过1支26m高排气筒(DA002)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标准;烟气黑度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5-2019)表1工业炉窑特征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4台0.5t/h蒸汽发生器均配备低氮燃烧装置,燃烧废气通过1支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烟气黑度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表2重点控制区标准。污水处理设备采取密闭处理,各单元设置出气口,出气口与密闭集气管道连接,恶臭气体经密闭集气管道收集后通过1套除雾器+活性炭吸附装置除臭处理,尾气于地面以上排放口无组织排放。厂界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界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表1二级新扩改建标准要求。(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杀菌废水、湿粮外包装清洗废水、设备及地面清洗废水、喷淋塔废水、冷凝废水收集后****处理站(采用“格栅+隔油沉淀+调节+AAO+沉淀”处理工艺)处理,之后与反渗透浓水(含反冲洗废水)、蒸汽发生器排污水、职工生活污水一同通过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处理。外排水质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 中三级标准要求,该标准未做规定的因****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固定噪声源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减振等综合治理措施。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的3类声功能区标准要求。(四)严格落实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对固体废物进行规范分类收集、暂存和处置,确保固废得到妥善处置,防止造成二次污染。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包装材料、废反渗透膜、不合格产品、金属杂质、废布袋、格栅栅渣、污水处理站污泥等一般工业固废按《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有关规定妥善处置;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活性炭等属于危险废物,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置,危废间建设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分别按照《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修订版)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进行贮存、运输、处置。加强各类危险废物贮存、运输和处置的全过程环境管理,避免产生突发环境事件。危险废物转移实行转移联单制度,防止流失、扩散。按规定使用危险废物综合信息管理平台,申报危险废物相关资料。(五)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做好施工期环境管理和监控计划。制定并实施有效可行的建筑施工生态环境保护方案,最大限度地减少施工期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一是严格执行《**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市防治城市扬尘污染管理规定》《**省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规定》等要求,采取围挡、喷洒水抑尘、道路硬化、车辆清洗、物料密闭运输、使用先进环保运输车辆等控制措施,防治扬尘和废气污染。二是采取科学安排施工作业时序(间)、合理布置施工场地、采用低噪声设备或工艺、设置围挡等措施减少噪声影响。项目无爆破作业,夜间禁止施工。因生产工艺要求或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夜间施工的,必须经我局批准,并公告附近居民。 三是施工期生活污水经临时化粪池收集后外运,车辆设备清洗废水等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场地降尘。 四是项目开挖的土石方部分回填和场区绿化;剩余部分土石方和建筑垃圾外运至市政部门制定堆放场地;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定期清运。(六)严格落实环境安全风险防范措施。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严格操作管理,控制事故风险,定期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并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确保环境安全。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污染防治设施,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依法依规对污染防治设施开展安全评价、评估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并按规定报安全生产主管部门。(七)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的相关规定,规范设置监测孔、监测平台和环保图形标志,制定监测计划并自行监测,按规定公示监测结果。(八)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途径,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及时回应和解决公众关切的环境问题,切实维护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
****政府及
有关部门作出的相关环
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名称: ****环境局**分局
联系电话: 0532-****8084
传真电话:
通讯地址: **市**区**路197号
邮政编码: 266109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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