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县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机动车保有量持续增长,**停车问题日益突出。目前,我县**停车泊位存在乱停乱放、占道停车、长时间占用公共**等问题,严重影响了城市交通秩序和市民出行体验。因此打造**县智慧停车系统,整体解决**县城市 “停车难”、“乱停车”等城市停车痛点,科学整治车辆占道乱停乱放现象,有效改善停车难问题,逐步化解**县停车位供需不足的问题,对提高公共停车**利用效率、缓解城市交通压力、规范我县**停车秩序、提升城市形象具有重要意义。根据《****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22年第13次)、《****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5〕16号)精神,****建设局2024年开始建设该项目,现已基本完成。依据《****政府关于印发**省定价目录的通知》(闽政〔2022〕14号)和《****物价局****建设厅****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实施意见》(闽价服〔2016〕233号)等有关规定和参照相关县市收费水平,结合我县实际情况,我局起草了《**县关于路内停车泊位服务收费方案》(征求意见稿)附后。现将该方案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一、公开征求意见时间:2025年12月8日至2025年12月13日。
二、反映意见的方式:
1.通过电子邮箱****@QQ.com提交意见;
2.通过来信寄至:****(**县狮城镇东街94号)物价股;
3.联系电话0593-****868,传真号码0593-****377
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附件:《**县关于路内停车泊位服务收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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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8日
附件:
**县关于路内停车泊位服务收费方案
一、路内停车泊位收费标准
| 计费方式 |
收费标准 |
|
| 按类别计时收费 |
一类路段 |
二类路段 |
| 1小时以内 |
3元/辆次 |
2.5元/辆次 |
| 超过1小时 |
1元/30分钟 |
0.5元/30分钟 |
| 24小时最高收费 |
20元/辆次 |
15元/辆次 |
| 注:上述标准适用于小型车辆停放服务收费,中、大型车辆停放按照实际占用车位数收取相应停车费。 |
||
二、其他有关事项
1.车辆停放时间在30分钟内(含30分钟)停车免费,新能源汽车2小时内(含)停车免费。
2.夜间21:00至次日7:30免费(仅限路侧停车泊位)。
3.车辆实际停放时间超过免费停放时间的,免费停放时间不计入停车计费时间。车辆停放时间超过24小时的,重新按停放时间循环计费。
4.上表收费标准为最高限价,允许下浮。
5.以下车辆免收停放服务费:
(1)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
(2)执行应急抢险救灾任务的车辆;
(3)由持残疾证的残疾人本人驾驶的合法残疾人专用车辆;
(4****机关、群团组织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机构、办公时间对外办事车辆提供停放服务的;
6.车辆类型划分。车辆大小规格分类按《中华人民**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802-2014规定,即:
小型车:乘坐人数小于等于9人客车或总质量小于4500kg货车;
中型车:乘坐人数大于9人且小于20人客车或总质量大于等于4500kg且小于12000kg货车;
大型车:乘坐人数大于等于20人客车或总质量大于等于12000kg货车;
7.**县**路段分类汇总表
| 类别 |
路段名称 |
| 一类 |
银屏大道(51)、**路(80)、仙风大道(130)、环城路(96)、**街(278)、东街(50)、东市路(20)、桥南街(35)、西环路(34)、中兴街(105)、**一路(177)、河滨西路(67)、兴民中路(20)、西街(20)、北门路(42)等路段3500个停车位。 |
| 二类 |
狮浦大道(66)、东浦路(20)、富兴街(25)等路段1377个停车位。 |
三、经营者应做好路内停车泊位的收费公示工作,在路内停车泊位所醒目位置、微信公众号等公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优惠政策情况、收费依据等相关内容,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