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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全称):****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 **省****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市**县公益性骨灰堂项目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市**县公益性骨灰堂项目 。
2.工程地点:**县槐店乡王寨村 。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光发改审(2025)2号 。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
5.工程内容:本项目施工图所示范围结合工程量清单及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内容。
6.工程承包范围:
施工图所示范围结合工程量清单中的内容(施工图中的工程量按实计算,骨灰架等设备根据甲方需要数量可调整)。
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11月27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3月26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120日历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 捌佰零伍万肆仟贰佰伍拾肆元整(¥ ****254.00 元);竣工后按本合同约定具实结算。
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
人民币(大写) / (¥ / 元);
(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万元 (¥000000.00 元);
(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 (¥ / 元);
(4)暂列金额:
人民币(大写) / (¥ / 元)。
2.合同价格形式: 可变单价合同 。
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 费致涛 。
项目编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