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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G242**市分水岭至马鞍龙段改建工程(尹家台隧道段)G242**市分水岭至马鞍龙段改建工程(尹家台隧道段)第3次答疑(标段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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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242 **市分水岭至马鞍龙段改建工程 (尹家台隧道段)招标文件澄清通知 各投标单位: 按G242 **市分水岭至马鞍龙段改建工程(尹家台隧道段)招标文件的规定,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发布招标文件澄清公告(补遗编号:补003),现对招标文件中有关内容进行澄清修改,具体内容如下: 一、 需澄清内容 经复核,项目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与《工程量清单》存在一处描述不一致,具体如下: 1.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第五条 3.1中所述:“关于保险费的说明:工程一切险和第三方责任险的合计投保金额为工程量清单第100章(不含工程一切险及第三方责任险保险费和安全生产费)至第700章的合计金额,其合计保险费率为4‰。除上述工程一切险和第三方责任险以外,所投其他保险的保险费均由承包人承担并支付,不在报价中单列。”。 2.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第100章101-1-a所示:“保险费-按合同条款规定,提供建筑工程一切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第100章至第700章费用合计×4‰(保险费除外))”。 二、 澄清意见 经复核,上述需澄清内容应以《工程量清单》中第100章101-1-a清单项的项目特征描述为准,即:“保险费-按合同条款规定,提供建筑工程一切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第100章至第700章费用合计×4‰(保险费除外))”。 三、已制作答疑澄清文件,请各位投标人在**州电子交易平台自行下载。 四、本次招标文件澄清内容不影响投标人投标文件编制,开标时间不延期,开标时间为2025年12月18日上午9时00分。标书代写 五、招标文件其它内容不变。本澄清通知正文共一页,其效力优于招标文件。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5年12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