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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为2025年12月8日起至2024年12月12日止。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电话、信函等方式向科研处反映。反映结果要实事求是,电话和信函应署真实姓名。
联系人:王珮琳
联系电话:0411-****5082
科研处
2025年12月8日附件:****学院****基本科研项目评审结果.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