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县城市停车场综合体项目(一期)-工程检验试验服务更正公告一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08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停车场综合体项目(一期)-工程检验试验服务更正公告一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招标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招标项目名称:****停车场综合体项目(一期)-工程检验试验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2月03日

二、更正信息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

更正后

1

原招标文件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标书代写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2.2.2(1)技术标评分标书代写

拟投入本项目场地情况(2.0~10.0分)

要求:投标人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拟投入本项目的场地大小、场地检测功能区域满足检测需要。

(1)优(10 分):投标人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拟投入本项目场所面积在2000㎡及以上,完全满足本项目检测需要。

(2)良(8 分):投标人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拟投入本项目场所面积在1500㎡及以上,基本满足本项目检测需要。

(3)中(6 分):投标人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拟投入本项目场所面积在1200㎡以上,勉强满足本项目检测需要。

(4)差(2 分):投标人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拟投入本项目场所面积在1200㎡及以上,无法满足本项目检测需要。

注:固定经营场所证明须提供房产证或场地租赁合同。

拟投入本项目场地情况(2.0~10.0分)

要求:投标人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拟投入本项目的场地大小、场地检测功能区域满足检测需要。

(1)优(10 分):投标人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拟投入本项目场所面积在2000㎡及以上,完全满足本项目检测需要。

(2)良(8 分):投标人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拟投入本项目场所面积在1500㎡及以上,基本满足本项目检测需要。

(3)中(6 分):投标人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拟投入本项目场所面积在1200㎡及以上,勉强满足本项目检测需要。

(4)差(2 分):投标人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拟投入本项目场所面积在1200㎡以下(不含1200㎡),无法满足本项目检测需要。

注:固定经营场所证明须提供房产证或场地租赁合同。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更正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共**交易平台(**●**)、****政府门户网发布。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石寨镇(原****公司北侧)

联系方式:赖锦荣0775-****398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壮族自治区**市**容州镇侨乡大道6****商业城16幢1602房二楼)

联系方式:罗笠珍0775-****602

****

2025年12月08日

附件:[****001]****停车场综合体项目(一期)-工程检验试验服务.GXCF 附件:更正公告一.pdf 附件:答疑澄清文件正文.pdf 附件:答疑澄清说明文件.pdf

附件(4)
招标项目商机
暂无推荐数据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