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宁乡市崔家湾矿区建筑用砂岩矿开采及加工建设项目(矿山开采部分)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意见公示

审批
湖南-长沙-宁乡市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08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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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关于《**市崔家湾**建筑用砂岩矿开采及加工建设项目(矿山开采部分)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意见公示
发布时间 : 2025-12-01

****环境局关于《**市崔家湾**建筑用砂岩矿开采及加工建设项目(矿山开采部分)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意见公示

项目名称

**市崔家湾**建筑用砂岩矿开采及加工建设项目(矿山开采部分)

建设地点

**省**市横市镇

公示日期

2025年12月1日-2025年12月5日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省**市横市镇,项目**面积为0.6206km2,总投资15789.0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360.9万元。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拟设采矿权范围为0.6206km2,开采规模为600万t/a。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严格落实“雨污分流”措施。开采境界线以外设截水沟,拦截流入露采区的雨水,初期雨水设置截排水沟,场地外雨水通过截水沟导流至水渠,不进入场地内,项目经收集的初期雨水通过截排水沟进入1#沉淀池和2#沉淀池沉淀,沉淀处理后优先回用于排土场洒水降尘,剩余部分排入南侧水渠;地表径流流至3#沉淀池沉淀处理后部分回用于生产抑尘用水,剩余部分引入**周边的自然山沟自然排出。

2、加强运营期废气污染防治措施。穿孔过程中采用湿法作业;爆破时合理布置炮孔、向爆区洒水等措施;装车前对矿石进行喷湿,合理控制装卸高度;限速行驶、道路洒水抑尘,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3、采取切实可行的噪声防治措施。采取优化平面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噪声防治措施。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执行2类标准。

4、切实加强固体废物的管理。剥离表土堆置在排土场内,用于**复垦使用;废土石作为原料运至加工区可用于加工区生产;沉淀池污泥定期清理后作为**复垦使用;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标准要求;废机油和废机油桶等危险废物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危险废物暂存间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再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

本项目固体废物采取上述措施后可得到妥善的处理,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很小。

环境保护承诺书

环境保护承诺书.pdf

公众参与情况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0731-****0103

通讯地址:****政务中心环保窗口

邮编:410600


附件(1)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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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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