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土地预公告(平乡县2025年度第4批次建设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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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邢台-平乡县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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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土地预公告(**县2025年度第4批次建设用地)

发布日期: 2025-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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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田付村镇郑周天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县2025年度第4批次建设用地1号地块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中学,西至****公司,南至乡间路,北至梅拳大道区域内的土地,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附件一)。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工业用地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3.6744公顷,其中农用地3.6744公顷(其中耕地3.4252公顷)。《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二。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为85.50万元/公顷(5.70万元/亩),计314.1612万元,补偿方式为货币补偿,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

(二)经确认,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青苗和其他地上附着物。

(三)经确认,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农村村民住宅。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被征地农户。

安置方式:货币补偿。

社保措施:根据《**县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补贴办法》(平政办发〔2023〕1号)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35%,缴纳社保费109.9564万元。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村委会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现状调查结果和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被征地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12月6日至2026年1月5日。(公告时间不少于30日)。本公告可在****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版查询,网址为:https://www.****.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崔伟亮 联系电话:****138

地址:****人民政府(华泰街与九兴路交岔路口往东南约70米)

附件:1.征地范围图

2.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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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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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田付村镇后官庄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县2025年度第4批次建设用地2号地块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电站,****社区地,南至滏漳大道,北至后官庄村地区域内的土地,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附件一)。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0.0100公顷,其中农用地0.0100公顷(其中耕地0.0066公顷)。《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二。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为85.50万元/公顷(5.70万元/亩),计0.8550万元,补偿方式为货币补偿,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

(二)经确认,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青苗,地上附着物已罚没。

(三)经确认,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农村村民住宅。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被征地农户。

安置方式:货币补偿。

社保措施:根据《**县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补贴办法》(平政办发〔2023〕1号)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35%,缴纳社保费0.2993万元。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村委会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现状调查结果和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被征地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12月6日至2026年1月5日。(公告时间不少于30日)。本公告可在****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版查询,网址为:https://www.****.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崔伟亮 联系电话:****138

地址:****人民政府(华泰街与九兴路交岔路口往东南约70米)

附件:1.征地范围图

2.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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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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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办事处****社区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县2025年度第4批次建设用地2号地块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社区位于**后官庄村地,西至国有储备地块,南至滏漳大道,****社区地区域内的土地,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附件一)。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社区土地0.2678公顷,其中农用地0.2678公顷(其中耕地0.2644公顷)。《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二。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为85.50万元/公顷(5.70万元/亩),计22.8969万元,补偿方式为货币补偿,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

(二)经确认,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青苗,地上附着物已罚没。

(三)经确认,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农村村民住宅。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被征地农户。

安置方式:货币补偿。

社保措施:根据《**县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补贴办法》(平政办发〔2023〕1号)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35%,缴纳社保费8.0139万元。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社区委会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现状调查结果和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被征地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12月6日至2026年1月5日。(公告时间不少于30日)。本公告可在****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版查询,网址为:https://www.****.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王春耀 联系电话:****063

地址:****办事处(泽平路与**大街交岔路口往东约180米)

附件:1.征地范围图

2.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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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6日

****

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办事处****社区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县2025年度第4批次建设用地3号地块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社区****小学,****小学,南至滏漳大道,北至乡间路区域内的土地,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附件一)。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教育用地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社区土地0.8441公顷,其中农用地0.8441公顷(其中耕地0.8245公顷)。《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二。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为85.50万元/公顷(5.70万元/亩),计72.1706万元,补偿方式为货币补偿,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

(二)经确认,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青苗,地上附着物已罚没。

(三)经确认,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农村村民住宅。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被征地农户。

安置方式:货币补偿。

社保措施:根据《**县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补贴办法》(平政办发〔2023〕1号)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35%,缴纳社保费25.2597万元。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社区委会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现状调查结果和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被征地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12月6日至2026年1月5日。(公告时间不少于30日)。本公告可在****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版查询,网址为:https://www.****.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王春耀 联系电话:****063

地址:****办事处(泽平路与**大街交岔路口往东约180米)

附件:1.征地范围图

2.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

****

2025年12月6日

****

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办事处****社区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县2025年度第4批次建设用地4号地块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社区位于********公司,西至****公司,南至**万****公司,北至泽平路区域内的土地,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附件一)。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工业用地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社区土地0.3389公顷,其中农用地0.3389公顷(其中耕地0.3054公顷)。《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二。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为85.50万元/公顷(5.70万元/亩),计28.9760万元,补偿方式为货币补偿,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

(二)经确认,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青苗;地上附着物为杨树320棵。

(三)经确认,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农村村民住宅。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被征地农户。

安置方式:货币补偿。

社保措施:根据《**县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补贴办法》(平政办发〔2023〕1号)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35%,缴纳社保费10.1416万元。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社区委会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现状调查结果和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被征地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12月6日至2026年1月5日。(公告时间不少于30日)。本公告可在****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版查询,网址为:https://www.****.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王春耀 联系电话:****063

地址:****办事处(泽平路与**大街交岔路口往东约180米)

附件:1.征地范围图

2.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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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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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寻召乡柴家庄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县2025年度第4批次建设用地6号地块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柴家庄村地,西至柴家庄村地,南至**县克****公司,北至规划路区域内的土地,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附件一)。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工业用地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0.4626公顷,其中农用地0.4626公顷(其中耕地0.4352公顷)。《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二。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为85.50万元/公顷(5.70万元/亩),计39.5523万元,补偿方式为货币补偿,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

(二)经确认,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青苗,地上附着物已罚没。

(三)经确认,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农村村民住宅。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被征地农户。

安置方式:货币补偿。

社保措施:根据《**县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补贴办法》(平政办发〔2023〕1号)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35%,缴纳社保费13.8433万元。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村委会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现状调查结果和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被征地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12月6日至2026年1月5日。(公告时间不少于30日)。本公告可在****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版查询,网址为:https://www.****.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王建博 联系电话:****202

地址:****政府(寻召乡国防街41号)

附件:1.征地范围图

2.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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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6日

**县2025年度第4批次建设用地拟征地范围图.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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