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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人社部发〔2021〕65号)第二十二条规定,现对****申请返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保函)的情况予以公示。
一、公示项目
项目名称:******管理委员会鲁溪冲河山洪沟治理工程
建设单位:****
施工总承包单位:****
工程地址:大鲁溪组至阳宗海汇口段
二、公示时间
自2025年12月8日起至2026年1月6日止(公示期为30日)。
三、公示内容
本公示期的项目已竣工,目前未发现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为加强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保函)管理工作的社会监督,公示期内如发现公示项目的施工总承包单位有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请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方式,向******管理委员****保障局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提供相应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证据、证明和相关联系方式等。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
公示期满后,如无相关举报投诉的。将按规定返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保函)。
四、联系方式
地址:**市呈****社区小哨箐369号
电话:0871—****7626
******管理委员会
****保障局
2025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