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本级)
项目名称:**县渔船渔港人脸识别系统工程
拟采购的工程的说明:
标的名称:**县渔船渔港人脸识别系统工程
数量:1
预算金额(元):****720.02
单位:项
工程的说明:**县渔船渔港人脸识别系统工程施工及保修服务。
拟采购的工程的预算总金额(元):****720.02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县渔船渔港人脸识别系统工程”属于**县已完成的大长山岛、小长山岛、广鹿岛、海洋岛、獐子岛智慧渔船渔港综合管控平台建设的延伸与补充,本项目预算金额未超过原合同金额10%。并且本工程涉及的技术体系唯一性与适配性、专属技术标准,以及为确保项目延续性与一致性,保障监管体系完整无断层,决定了仅原智慧渔船渔港综合管控平台建设成交供应商是本项目唯一供应商。
综上,本次采购,属于“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情况,本工程涉及的货物,属于“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第三条以及《****政府采购非公开招标采购方式审批管理办法》等法律规定。同意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推荐“****”为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大渡河路1428号2801室
三、公示期限
2025年12月8日2025年12月08日至2025年12月15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无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联 系 人:黄莘之
联系电话:0411-****1117
联系地址:**县大长山岛镇长**路56号**大厦北楼9层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逄晓明
联系电话:0411-****1718
联系地址:**县大长山岛镇环海路167号
3.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 系 人:李倩倩
联系电话:0411-****5400
联系地址:**市**区香锦街9号2单元2层2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综合意见.pdf (376.6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