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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名称:****绩效方案设计与绩效管理系统建设项目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川财采〔2020〕74号)文件,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以成本支出加合理利润的原则(成交金额100万元以下1.5%),向成交(中标)供应商收取,不足三千按照三千收取,成交(中标)供应商在领取成交(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
代理服务费金额:3150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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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地址:**省**市**县**镇西**路358号
联系方式:0838-****009
名称:****
地址:**省**市**县凯江镇东江右路三段166号南滨国际10号楼6楼
联系方式:158****3606
项目联系人:陈女士
电话:158****3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