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福街道、百口乡、巧马镇、双江镇、丫他镇:
根据《中华人民**国森林法》《省林业局切实抓好“十四五”期间林木采伐管理的通知》(黔林资函〔2021〕37 号)等法律法规,拟同意百 口乡等5 个乡镇(街道)报送的 159 个林木采伐作业设计小班。此次设计采伐方式为皆伐及特殊情况采伐,设计树种为杉木及桉木等,林种为短轮伐期用材林,地类为乔木林,采伐面积 140.08 公顷,采伐蓄积 23195.61 立方米,出材量 16324.08立方米。具体采伐如下:
1. 百口乡涉及8个小班 ,采伐面积12.74公顷,采伐蓄积1342.22立方米,出材量 934.34立方米。
2.纳福街道涉及 11 个小班,采伐面积7. 19 公顷,采伐蓄积1512.98立方米,出材量1090.39立方米。
3. 巧马镇涉及 27个小班,采伐面积 26.04 公顷,采伐蓄积3021.63立方米,出材量 2151.71立方米。
4.双江镇涉及9个小班,采伐面积7.08公顷,采伐蓄积 1302.93立方米,出材量 914.21立方米。
5. 丫他镇涉及104 个小班,采伐面积 87.03 公顷,采伐蓄积16015.85立方米,出材量 11233.43立方米。
此批复只作为采伐作业设计批复,本次批复的采伐作业设计小班必须按照相关规定在本辖区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 天 5 个工作日,待公示无异议后方可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如公示有异议请到涉及****林业局反映,对公示有异议的小班将停止办理采伐证。
森林采伐由森林采伐经营者对伐前、伐中、伐后自主管理,严格按照采伐作业设计进行采伐,不得超范围超地点采伐,本次采伐由涉及乡镇(街道)提供技术指导和服务。采伐迹地按照《森林采伐更新管理办法》由森林采伐经营者在当年或次年完成更新,如不按时完成更新任务的,将按《中华人民**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处罚。随时对伐区进行检查,防止滥伐林木现象的发生,对采伐中滥伐、盗伐林木的行为及时依法查处。确保森林林木依法、合理利用。
特此批复
附表:**县2025年伐区小班设计汇总表(第五批).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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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