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2025年A1021号(A包)采购项目
直接采购事前公示
****公司2025年A1021号(A包)采购项目采购人为****,采购代理机构为****,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直接采购方式采购,现进行公示。
一、采购内容
智能摄像头、智慧视频监测识别设备、声音智能识别终端、声音智能识别组网、无线自组网系统、气象监测等系统搭建
二、直接采购供应商
****
三、直接采购原因
本项目属于拓展类项目采购,前向投标文件中已经明确供应来源、规格型号,对设备品牌和型号作出了唯一性要求,具体为:
①智能摄像头:**市****公司制造,品牌为瀚灵科技,型号为HL-BMAI-A1;
②智慧视频监测识别设备:**市****公司制造,品牌为瀚灵科技,型号为HL-AI-002;
③声音智能识别终端:**市****公司制造,品牌为瀚灵科技,型号为HL-VP-D;
④声音智能识别组网:**市****公司制造,品牌为瀚灵科技,型号为HL-AI-VR;
⑤无线自组网系统:******公司制造,品牌为埃必斯通,型号为AS1800-A;
⑥气象监测等系统搭建:******公司制造,品牌为**阳光,型号为PC-3。
3 家设备制造商均唯一授权【****】作为代表参与本项目,符合《****公司直接采购操作指引(试行)》(中国铁塔(2025)113号)中“有效供应商有且仅有1家”的直接采购方式选取原则,故采用直接采购方式开展本项目采购,邀请【****】进行谈判。
四、公示媒介
本次直接采购事前公示在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www.****.cn)、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五、公示期限
公示期自2025年12月8日至2025年12月11日。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本公示内容有异议的,以书面形式(异议人是法人的,异议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出的,异议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采购人实名提出,逾期不再受理。
对收到的异议,采购人将按****公司采购管理制度进行处理。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址:**市**区海润路博欣采莲湾3号楼
联系人:黄老师
电话:186****8808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区海蓝路博欣采莲湾7号楼1楼
邮编:650100
联系人:王颖、肖琼珍
电话:182****0424(王老师)
(接听电话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电子邮件:****@cicdi.cn
异议渠道: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n/)后,通过“我的项目-其他阶段-项目异议”模块提出或通过异议接收邮箱(****@chinatowercom.cn)提出。
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
2025年12月8日
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的项目负责人(签名):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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