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发改投审〔2025〕204号
肇****改革局关于**区新桥镇湾边村“百千万工程”典型村人居环境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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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区新桥镇湾边村“百千万工程”典型村人居环境提升工程审批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根据《万干万众万企奋战“百千万工程”携手共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工作方案》《**省“百千万工程”典型村评价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为完善湾边村公共基础设施,补齐人居环境短板,推进湾边村典型村建设,我局同意实施**区新桥镇湾边村“百千万工程”典型村人居环境提升工程。
二、项目代码:****。
三、项目建设单位:****。
四、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市**区新桥镇湾边村。
五、项目建设主要内容及规模:湾边村道路铺设70mm沥青约6000㎡;停车场土方回填3016m3;停车场厚20cm硬底化2240㎡;停车场周边安装D300波纹排水管160米、雨水井30座、沉沙井14座;**绿化景观带226m、种植小叶紫薇30株;对现状花基升级改造250米;****基地回填土方约846m3、黑嗅水体整治约2400㎡;**篮球场1个、四小园7个、进村村标1个;以及部分外立面翻新、拆除破旧建筑、锅棚等零星工程。
六、项目建设工期:3个月。
七、项目估算总投资288.90万元,其中:工程费270.0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8.87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通过典型村培育奖补资金,不足部分由驻镇帮镇扶村资金解决。
八、建设项目要严格按照节能降耗的有关规定,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保护环境。
九、项目拟在环境整治、停车场、村道提升、绿化建设环境和工种等方面实施以工代赈,增加群众收入。
十、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十一、接文后,请按《政府投资条例》(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第712号)、《****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修订)》(肇府规〔2023〕10号)和《关于印发**区村庄建设项目施行简易审批实施方案的通知》(高发改〔2021〕22号)的规定开展各项工作,项目开工前依法到相关部门办理合法手续后方可开工,并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和标准组织实施,切实做好投资控制。
十二、项目单位应当通过在线平台如实、及时填报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等信息。
十三、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自审批之日起,有效期为两年。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需延期的,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有效期的最后三个月,分别征求财政、自然**、生态环境以及相关行业部门意见后,向我局提出书面延期申请,经我局审核后可延期一年,原则上审批文件有效期只可延期一次。
十四、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及招标方式须按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执行(见附件)。
附: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
肇****改革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 区纪委监委、区财政局、****分局、****分局、区审计局、区农业农村局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 全部招标 | 部门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 勘察 | 核准 | ||||||
| 设计 | 核准 | ||||||
| 建筑工程 | 核准 | ||||||
| 安装工程 | 核准 | ||||||
| 监理 | 核准 | ||||||
| 主要设备 | 核准 | ||||||
| 重要材料 | 核准 | ||||||
| 其他 | 核准 | ||||||
| 核准意见: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项目未达到必须公开招标的规模和标准,核准不采用招标方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