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摸排我市城乡历史文化**,现面向全社会征集老**和老街区历史文化**线索,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对象范围
(一)1911年以前建成的,由**墙、护城河等围合的**、卫所、**、寨堡以及历史上虽无城墙但建设活动高度集中的商埠、码头、渡口等区域。重点调查**的城垣轮廓,历史轴线,街巷肌理,重要空间节点,古树、古桥、古井等历史遗存或历史风貌集中的片区等。
(二)1911年至1949年建成的,体现**近代发展历程或成就的区域。重点调查老街巷、老广场、老校园、老厂区、老公园、老码头、老渡口、老商埠及重大历史事件发生地,历史风貌集中或凝聚社会公众集体记忆的片区等。
(三)1949年至1978年建成的,体现中华人民**国成立后、改革开放前**建设发展成就的区域。重点调查老工业区、老**、老居住区、老广场、老校区、老公园、单位大院,纪念馆、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图书馆、影剧院、音乐厅、展览馆等文化设施及周边区域,历史风貌集中或凝聚社会公众情感记忆的片区等。
(四)1978年以来,体现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成就的区域。****商贸区、老厂区、老校园或凝聚社会公众集体记忆的片区等。
(五)其他具有特殊政治意义、历史意义、充分体现**当代重要建设成就、反映民族文化融合发展并形成广泛社会共识的区域,也可纳入调查范围。
二、线索内容要求
为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可靠性,请您尽可能提供详细信息,包括潜在**对象的名称、年代、详细地址、联系方式等。如果条件允许,请一并提供情况简介、现场照片或视频等。建议线索内容尽可能包含以下信息:
(一)潜在**对象的名称;
(二)具体位置与边界范围(如XX区XX路XX号、XX街道XX社区、XX沿线或具体四至范围等);
(三)历史背景、形成年代及主要价值特色;
(四)推荐片区内现存的历史遗存情况(如古建筑、古树名木、老店铺、工业设施、灌溉设施、农业设施等);
(五)相关历史文献、老照片、历史故事、情感记忆、口述资料等;
(六)线索提供者的姓名及联系方式(便于后续核实沟通)。
三、征集时间
2025年12月8日至2025年12月31日。
四、线索提交方式
建议通过电子邮件在线提交资料,并请在邮件主题上注明“老**和老街区专项调查线索+线索名称”。
联系电话:029-****9219
电子邮箱:****@163.com
****规划局
****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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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