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区治超非现场执法智能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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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区治超非现场执法智能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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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治超非现场执法智能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市**区治超非现场执法智能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行政审批局以万立环审批[2025]3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上级资金,不足部分由区财政筹措解决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建设规模及项目内容:(1****中心建设包含公路超限管理平台1套、LED室内屏14.75㎡,视频综合平台1套、高性能台式计算机2台、北斗授时设备1套、网络安全设备12套、UPS电源1套及操作台1套等。(2)6处不停车超限检测点建设主要包括动态称重系统、车牌车貌识别及视频监控系统、信息发布系统、路侧配套系统、供电通信子系统建设及交通安全设施路面改造等配套设施工程,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2.1.2建设地点:**区境内。2.1.3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5月1日,交工日期2026年9月1日,4个月。2.1.4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质量验收合格标准。2.1.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3个标段,具体划分如下:第一标段:国道G207K1025+900(李杏庄村北)站点不停车检测系统,双向2车道;乡道Y106(万醋线)K6+700(黄家堡中**)站点不停车检测系统,双向2车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第二标段:国道G110K209+0(新窑子村西)站点不停车检测系统,双向2车道;国道G110K232+300(郭磊庄西)站点不停车检测系统,双向2车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第三标段:县道X408(后洗线)K063+0(西**堡村道班)站点不停车检测系统,双向2车道;国道G207K1044+150(马连堡村北)站点不停车检测系统,双向6车道;数据中心,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2.1.6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3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1个标;本招标文件包含一至三标段,评标委员会评审顺序按从一至三标段顺序评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12-02 00:00至2025-12-08 23:30(**时间,下同),登录**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电子交易系统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12-25 08:45: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2)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评审专家从全省评标专家库中统一抽取,实现评审专家盲抽。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实现评审过程“盲评”。(3)本次招标采用“远程异地”评标。(4)《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就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cn/hbggfwpt/)向****、****提出,联系人:侯志刚、王磊,联系电话:0313-****866、0311-****6905。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市万****执法大队 电话:0313-****211 电子邮箱:****@163.com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3.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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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于内容修改,原公告相关内容声明无效,以新公告为准。 更正内容为: 1、原公告日期:2025年12月02日 更正公告日期:2025年12月8日 2、原公告内容:2.1.3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5月1日,交工日期2026年9月1日,4个月。 现更正为:2.1.3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5月1日,交工日期2026年8月31日,4个月。 3、其他内容不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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