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属技改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市弋****园区科技创业园7号楼1层、3号楼;用地面积为4461平方米,总投资3000万元,环保投资50万元;项目主要原辅材料为无氧铜管、水性清洗剂等;主要生产工艺为:在项目原有冷拉成型、碳氢清洗、切割的工艺基础上,新增水性清洗工艺,以水性清洗剂与水配比,对切割后的铜管进一步清洗,以满足产品质量标准。
二、项目产生的污染和采取的环保措施
建设单位委托****对本项目编制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可能产生的主要污染及防治措施情况:
废气:项目本次技改不涉及废气产生,不新增废气污染物。
废水:项目本次技改不新增生活污水,新增了水性清洗废水。水性清洗废水经沉淀池预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处理厂****园区****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噪声:主要是水性清洗机等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采取减振、隔振、隔声等措施处置。
固废:项目技改涉及固体废物有废包装桶、沉淀池污泥,废包装桶、沉淀池污泥收集暂存于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综合利用处置。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选址和建设符合“三线一单”要求,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全面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转,污染物能达标排放。污染物达到相应的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要求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该项目是可行的。
四、公众参与情况
本项目依程序进行了受理公示,无单位和个人反对本项目的建设。
五、拟批准公示说明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现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8日至2025年12月12日(5个工作日)。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期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
通讯地址:**县方志敏大道中路7****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793-****011 联系人:潘分样
电子邮箱:****@qq.com
2025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