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局关于****贴花、贴标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8601
传 真:****8698
通讯地址:****开发区金海道1号
|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 ****贴花、贴标制造项目 | **** | ****开发区高新产业园南区爱玛西道与爱玛路**北300米 | ******公司 | 贴花、贴标制造项目,选址于****开发区高新产业园南区爱玛西道与爱玛路**北300米,建筑面积880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租赁********公司闲置厂房,购置安装生产设备。项目建设完成后,年产500万套电动汽车贴标和1万吨自行车零部件(电动车注塑套件,车把、扶手和车筐等)。 | 1.运营期电动汽车贴标生产线印刷、晾干、烫金、固化等工序废气应经活性炭吸附-脱附+****设备处理后由排气筒达标排放;自行车零配件制造生产线中注塑、点胶、印刷、热转印、激光打标等工序废气应经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由排气筒达标排放。 2.运营期生活污水应经化粪池沉淀后与冷却循环废水一同达标排入市政管网,****科技园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运营期噪声源应合理布局,选择低噪声设备,并对主要噪声源采取隔声、减振等防治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4.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免处理CTP版、废电化铝箔、不合格品、废边角料、废模具、下脚料、废包装材料、包装废物、废标签纸、废包****回收部门;废打印墨水盒、废感光胶桶、废网纱、废擦拭布等沾染废物、(油墨、稀释剂)废包装桶、废UV灯管、废油墨、废印板、废刮板、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沾染物、废油桶等应妥善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设备厂家回收再利用;生活垃圾应委托城管委定期清运,杜绝二次污染。 5.****环保局《关于加强我市排放口规范化整治工作的通知》(津环保监理[2002]71号)和《关于发布的通知》(津环保监测[2007]57号)的要求,做好污染物排放口规范化建设工作。 6.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及时制定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并严格落实各项应急和事故防范措施,杜绝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7.建立环境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环保人员,加强运营管理和清洁生产管理,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转,实现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 / | 2025年12月8日至12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