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的委托,就****2025****卷烟厂“基于高光谱技术的黄斑烟成分检测及成因溯源系统研究”研发材料购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2025****卷烟厂“基于高光谱技术的黄斑烟成分检测及成因溯源系统研究”研发材料购置项目
二、招标项目编号:****
三、评标信息:
评标时间:2025年12月5日
评标地点:中烟电子采购平台
四、评标结果信息: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总报价(不含税):612876.00元;
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完成供货(含安装调试)。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质量标准,满足招标人要求;
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
第二中标候选人:******公司;
投标总报价(不含税):606458.00元;
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完成供货(含安装调试);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质量标准,满足招标人要求;
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
第三中标候选人:******公司;
投标总报价(不含税):633649.56元;
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完成供货(含安装调试);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质量标准,满足招标人要求;
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
五、公示发布媒介
本次中标候选人公示在中烟电子采购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采购综合网发布。
六、公示时间:2025年12月9日至2025年12月11日。
七、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通过“中烟电子采购平台”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通过“中烟电子采购平台”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提出异议或者质疑时必须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资料不符合以下证明资料要求的视为招标人未收到异议),证明材料(需加盖公章)必须包含但不限于: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②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③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④事实依据;⑤必要的法律依据;⑥提出质疑的日期;⑦被授权委托人提交的,需要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并加盖公章。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宜
招标人:****
地址:**省**市宛****东路4号
联系人:文老师
电话:173****523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郑东新区**外环路与******广场1层
联系人:刘女士 孟先生
电话:0371-****8880、0371-****7387
电子邮件:****@126.com
投诉受理部门:********办公室
电 话:0377-****9950
2025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