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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投标人:
**市收购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项目改造装修工程(二期)一都市田园小区保障性住房装饰装修工程-室内设备采购(招标编号:****)现澄清如下。
| 序号 |
更正项 |
原内容 |
澄清后内容 |
| 1 |
第一章 招标公告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地点标书代写 |
无 |
确定参与项目投标的投标供应商,《投标文件》需由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递交,递交《投标文件》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招标文件》使用费人民币300.00元/每投标供应商。未按本项载明规定递交的,或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标书代写 |
其余内容不变,请按以上澄清为准。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5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