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县****屠宰场建设项目(货物)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2月01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12-10 10:00:00,更正为:2025-12-12 10:00:00。标书代写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5-12-10 10:00:00,更正为:2025-12-12 10:00:00。标书代写
1、原采购文件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中“3.2.技术要求”中序号10白体提升机的规格由“根据屠宰工艺定制(需适配前后工序轨道高度),提升高度1500mm;提升角度35°”变更为:“外形尺寸(mm)2500*200*700高(±2%)(需适配前后工序轨道高度),提升高度1500mm;提升角度35°”。
2、原采购文件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中“3.2.技术要求”中序号11滑轮释放器的规格由“根据工艺定制”变更为:“外形尺寸(mm)230*70*350高(±2%)”。
3、原采购文件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中“3.2.技术要求”中序号15悬挂式检验输送机的规格由“需根据检疫工序长度定制,不锈钢白脏12盘12套红脏钩,盘子尺寸(mm):540×440×120(±2%)”变更为:“悬挂式检验输送机≥14米,运行速度:0.05-0.15m/s(可调),并能与胴体加工线同步,承重50斤猪的内脏,配备不锈钢白脏12盘12套红脏钩,盘子尺寸(mm):540×440×120(±2%)”。
4、原采购文件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中“3.2.技术要求”中序号15悬挂式检验输送机的提升高度由“满足设计高度的要求”变更为:“≥3米”。
5、原采购文件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中“3.2.技术要求”中序号26断轨器的规格由“根据现场工艺适配”变更为:“长度500mm(±2%)”。
6、原采购文件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中“3.2.技术要求”中序号27热镀锌工艺钢梁的规格由“按工艺要求定制”变更为:“Q235镀锌钢。国标20号工字钢,工字钢长度不定要安装车间垮度;立柱(有3.6米高有3米高),总量为10吨”。
7、原采购文件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中“3.2.技术要求”中序号32全钢结构边台、33号全钢结构边台及序号35全钢结构边台删除“C.氙灯测试:对送检样品进行氙灯测试,测试时间1200h,测试后,样品外观无明显颜色变化;(提供第三方检验机构出具检测报告复印件)”的要求。
8、此次项目主要是为了打造GMP规范屠宰场,根据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检查,屠宰场需****实验室、检疫室。原采购文件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中“3.2.技术要求”中序号32全钢结构边台、33号全钢结构边台及序号35全钢结构边台主要****实验室、检疫室,台面需遵循生物安全Ⅱ级(BSL-2****实验室的通用规范,其台面的要求中涉及需要“提供第三方检验机构出具检测报告复印件”的部分均修改为:“供应商承诺其提供的产品满足此项要求并在成交后向采购人提供第三方检验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以变更后采购文件为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12月08日
1、备案编号:513********200003058;
2、监督部门:****财政局;联系电话:0837-****822。
名称:****
地址:**县龙溪街1号
联系方式:董老师;0837-****14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四****工业园区墨香路87号8栋4楼
联系方式:邓老师;028-****6289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邓老师
电话:028-****6289
****
2025年12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