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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1(节水载体建设项目):
| **** | **市经开区**三路18号 | 综合评分法 | 否 | 2,285,000.00元 | 88.41 |
合同包1(节水载体建设项目):
服务类(****)
| 1-1 | 其他服务 | 节水载体建设项目 | **市范围内,具体以采购人要求为准 | (一)依据《节水型单位评价标准》《节水企业评价导则》(GB/T 7119-2018)《水平衡测试通则》(GB/T 12452-2022)等要求,对8家重点用水单位开展水平衡测试,根据测试结果分析对用水水平进行评价,提出节水改进意见,指导单位开展节水型单位创建工作。 (二)对20家用水单位开展节水器具使用情况调查,建立用水器具台账,制定节水器具普及更新工作计划。计划实施约2000台套节水器具普及更新,以及计量器具完善工作。 (三)依据《企业用水审计技术通则》(GB/T 33231-2016)《用水审计技术导则(试行)》(SL/Z 549-2012)等国家相关标准要求,对20家重点用水单位开展用水审计工作,完成审计报告。 (四)根据单位用水审计情况,为6家具备实施条件的用水单位制定节水技术改造方案。 (五)定制用水点节水标识,节水展板及墙报、宣传图以及日常节水宣传册等宣传资料,供20家用水单位开展日常节水宣传。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个日历天 | 依据相关政策标准要求,完成确定的重点用水单位的用水审计、节水型载体创建、水平衡测试、节水设施完善及节水管理水平提升等工作,对具备条件的用水单位制定节水技术改造实施方案,定制节水宣传材料,加大宣传力度。 | 2,285,000.00 |
卫少华、段艳艳、王秀琦、杨卫卫、张峰(采购人代表)
| 1、招标代理服务费的计算方法:以中标金额为基数参考《国家计委关于印发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及《国家发改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规定按标准收取,不足6000元,按6000元计取。2、招标代理服务费可以采取现金、支票、银行汇票、电汇、网银等方式缴纳。3、招标代理服务费缴纳信息:银行户名:****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自贸试验区**高新科技支行账号:129********0666联系人:韩工联系电话:029-****5920转802 | |||
| 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 收取对象 |
| 1 | 节水载体建设项目 | 2.528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3套,且提供的投标****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一致,纸质版投标文件必须装订成册签字盖章。
名称:****
地址:**市**八路109号
联系方式:029-****74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省**市高新区锦业路1号绿地领海B座10楼1006室
联系方式:029-****5920-807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孙立博、张聪聪
电话:029-****592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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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08日